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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来源: 新华网
日期: 2014-02-19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
        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
        退休警察:某基层法院发手机
        2月14日,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举报当地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违背中央有关规定,变相发福利,“不仅仅是有‘小金库’的问题,还有私设的‘黑金库’ ”。
        赵明反映,该法院用公款集体配发手机,“根据职务、级别不同,所分得的手机档次不一”。其中,1200元价格的手机出2200元购置,2200元的手机以3800元购置,至于副院长以上级别,手机价格在4000元以上。据他估计,此举需要花费公款40万元。
        此外,他还在网帖中称,该法院不顾国家的休假制度和严禁公款消费的严厉规定,不顾司法工作的紧张状态和严峻形势,组织全院法官和干警到外地名胜景区“公款旅游”,“几十万、上百万元人民币的‘黑金’挥霍殆尽”。
        此前,赵明还在网上发帖,公开征集全市人民对该法院工作的意见,拟形成调查报告,向有关党政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汇报。他在文中表示,该法院“一些法官,多年来公权私用、法权乱用、无法少德、有权寡威、评价低下、反响强烈”,尤其执行部门“种种恶行劣迹触惊心,不胜枚举,已是民怨沸腾,积重难返”。
        赵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公款消费,但该法院却置若罔闻,“不可谓不特立独行”。他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语气坚决:愿对自己所发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恶意诽谤,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法院:配手机为了方便联系群众
        2月18日,记者到赵明发帖举报的法院去核实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去年确有集体配发手机之举,但事出有因,其初衷是为了方便工作。
        据悉,近两年来,该法院有7名法官案发落马,其中5人涉及执行案件。赵明在网文中说,这只是“冰山一角”,背后还有更多 “借着司法公权大搞权力寻租,把司法当私法、家法来经营”的黑幕。
        在赵明的表述里,多名法官落马,是他们“心太黑,手太长”,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感情;而在院方的表述里,近两年发生的法官落马事件,也客观上影响了法院整体的工作情绪。为了调动全院同事的工作积极性,院方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集体配发手机。
        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院工作任务繁重,每年有上万件案件,而工作人员不到两百人。许多法官干警经常加班,超负荷工作,几乎没有个人时间,但群众又经常反映联系不上法官。
        他解释,群众反映联系不上法官的现象,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有关,许多法官经常出庭或外出办案,群众打他们办公室电话没有人接,这也算正常,而他们在上班之外要有个人的生活和休息时间,遇到陌生来电,拒接也属正常。
        该法院一位领导告诉记者,法官干警的工资收入并不高,电话费却常常超支,有时候回复群众来电,当事人会用很长的时间反复讲案情,电话一打就是半天,苦不堪言。当然,法院人员无论如何,都应该积极密切联系群众,而不能置群众呼声于不顾。
        为了解决群众联系法官不畅的问题,法院决定实行电话公开制度,为全体工作人员配发统一的手机和工作公号,要求24小时开机,如果有群众来电当时有事不便接听,事后也要及时回拨。
        记者在该法院一楼大厅门口接待处看到,法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已统一制表,并在墙上公开,每人的手机号码都属中国电信181某号段。
        该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举措推出之后,方便了群众联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他还表示,这些手机像电脑一样,所有权归法院,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只有使用权,如果离职必须归还。此外,这些手机是在当地电信公司“话费换手机”得来的,基层工作人员用的是89元的合约套餐,而中层干部合约套餐标准是129元。
        该负责人还表示,该法院配发手机是工作经费正常支出,并且事先向有关部门请示过,但他对此项总体开支情况未予透露,并婉拒了记者查看电信公司发票的要求。
        法院:组织去外地不是旅游是学习
        记者了解到,该法院中层干部配发的手机属于中档的三星智能手机,市场单价两千多元,副院长以上级别配发的手机是2013年上市的价位在4000元以上的三星一款手机。辽宁电信公司合约套餐项目,都要求一次性预付一定额度的费用,预付额度越高的套餐,所送的手机档次越高,该法院基层工作人员办理的套餐额度不足百元,配发的手机档次自然较低。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用公款买手机当福利的消息,也是最早由网友发帖报料,后来得到纪委部门证实。媒体近日报道,宝安区司法局违反了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具体操作上存在“执行走样”等问题。大连某法院的公款购机行为虽然声称是正常的“工作经费”,但由于因职务级别不同而手机档次不同,在法院内部也啧有烦言。
        该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赵明在网上发帖,引发一定的社会关注,全院上下也受到影响,有些人员的工作情绪受到波及。他抱怨,这个旨在联系群众,旨在推进法院工作的举措,不应该遭到社会上有些人的误解和批评,人们应该看到广大法官干警兢兢业业的一面。
        在赵明看来,该法院广大法官的主流还是值得肯定的,但个别人员已经严重地败坏了法院的形象。尤其是在执行案件中,一些工作人员以“积极进取的贪腐精神”,坚持“执行一个案件,谋一次私,发一回财”,当事人“不上贡,不办事”,这促使他萌生了举报念头。
        据该法院一位领导介绍,为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经院党组研究决定,2014年,要在全院扎实深入地开展“执行年”专项活动,准备执结一批执行难案,打出执行声威。他介绍,目前,该院执行部门工作人员已经“大换血”,许多业务能力较强的青年骨干被充实到执行部门。
        至于赵明曝料反映的公费旅游问题,院方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去年确实分三批组织去过外地,但不是旅游,而是学习。本来这一“学习”应在大连党校完成,但由于大连党校和外地学校有“联合办学”的合作关系,为了让学员开阔眼界,特组织该法院的学员到广西、江苏和北京“学习”。至于“学习”经费的开支情况,该法院未作解释。(中国青年报)

第1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不配手机就不能联系群众?
来源: 凤凰网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慷纳税人之慨,给职工配手机,无异于挥霍公帑,给内部变相发福利。将集体配手机跟“走群众路线”的话语体式捆绑一块,听似堂皇。问题是,难道不是公款配置的手机,就没法联系群众?
        近日,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发帖实名举报,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方面回应,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慷纳税人之慨,给职工配手机,无异于挥霍公帑,给内部变相发福利。将集体配手机跟“走群众路线”的话语体式捆绑一块,听似堂皇。问题是,难道不是公款配置的手机,就没法联系群众?
        都知道,在当下,手机已成必备的通讯工具。公职人员要“联系群众”,手头大概也不乏手机可用,完全无需另配。在此情境下,非得给职员配“专用手机”,必然造成资源错置、资金浪费;而所谓“手机专用”,在无缝监督难跟进的情况下,也近乎奢谈。
        也难怪,公众普遍质疑,在这起公款购机事件中,“联系群众”只是幌子,假公济私才是真意图。公款购机指向的自肥冲动、预算审批虚设等痼疾,亟待深究:比如,是谁制定了该方案,花了多少钱,它又是怎么通过审批的。
        从赵明的举报内容看,涉事法院在购机过程中,还存在高价购机的行为;配发手机的档次,还跟职级挂钩……若这些属实,那公款购机就只是个“藤”,顺着它还能摸出“瓜”来,如采购腐败、资源差序分配等。基于此,有关部门应及早介入调查,查个水落石出。
        搞笑的是,丑闻曝光后,涉事法院又是辩解又是煽情,称“许多法官干警常加班,超负荷工作”“应看到法官干警们兢兢业业的一面”,还表示此举“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对记者查看发票的要求却婉拒……打着苦情牌,却有意回避程序正当性等核心议题,何尝不是逃避责任?
        据了解,该院两年来已有7名法官案发落马,在此语境中,仍敢于顶风浪费。而就该案而言,当务之急,是在缜密调查的基础上,对违规者依法溯责,并责令当事人补偿公帑损失,以低容忍的问责姿态,给公众明晰的交代。(新京报)


第2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干部配手机别用“联系群众”打掩护
来源: 红网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公款消费,一直是群众所关注的重点,尤其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活动开展以来,各种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寄送贺卡等都得到了有效遏制,甚至连公车私用等都得到了大力的整治,让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治理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心和毅力,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而该基层法院竟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公然为全院干部配发手机,而且还大义凛然地说: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
  让人真的有点无语,群众啥时候也成了公款消费的“挡箭牌”了,如果真的是这样,倒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这位负责人。
  一则,在配发手机之前,这些法院干部是不是没联系过群众?如果联系了,那何必再多此一举配手机?如果没联系,那以前都干什么去了?
  二则,这些手机的钱来自于哪里?如果说是自己给钱,恐怕还真没几个人会信,而如果用公款,这些钱又是如何过审计了的?再者说了,在购买手机期间,到底有没有“吃回扣”,恐怕还需要调查完了才清楚。
  三则,就算配发手机是为了“联系群众”,那谁来监管?难道每个月都要到移动或电信部门去查一查,到底给谁打了电话?如果不监管,那谁知道这电话是打给家人、朋友的,还是打给群众的?
  四则,手机买好了,那么肯定要使用,那么话费由谁来出?既然名义上是为了“联系群众”,那怎么也不能让干部掏腰包,不是么?那这些钱,恐怕又是一笔糊涂账,而且还比购买手机更糊涂。
  所以,所谓的方便联系群众,无非就是一个掩饰罢了,真正的原因还是为干部发放福利,这不仅仅是一个公款使用的问题,更是作风上的大问题,要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果今天为了所谓的方便“联系群众”就每人配一部手机,那明天要下乡联系群众,岂不是要每个人都配一辆车?
  因此,要坚决刹住这样的不正之风,对于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以此为戒,让其他干部看到作风建设的坚决态度和力度,从而让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观念,真正把心思放在服务群众上,把力量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张述)

第3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不配手机就不能联系群众?
来源: 新华网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近日,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发帖实名举报,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方面回应,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慷纳税人之慨,给职工配手机,无异于挥霍公帑,给内部变相发福利。将集体配手机跟“走群众路线”的话语体式捆绑一块,听似堂皇。问题是,难道不是公款配置的手机,就没法联系群众?
        都知道,在当下,手机已成必备的通讯工具。公职人员要“联系群众”,手头大概也不乏手机可用,完全无需另配。在此情境下,非得给职员配“专用手机”,必然造成资源错置、资金浪费;而所谓“手机专用”,在无缝监督难跟进的情况下,也近乎奢谈。
        也难怪,公众普遍质疑,在这起公款购机事件中,“联系群众”只是幌子,假公济私才是真意图。公款购机指向的自肥冲动、预算审批虚设等痼疾,亟待深究:比如,是谁制定了该方案,花了多少钱,它又是怎么通过审批的。
        从赵明的举报内容看,涉事法院在购机过程中,还存在高价购机的行为;配发手机的档次,还跟职级挂钩……若这些属实,那公款购机就只是个“藤”,顺着它还能摸出“瓜”来,如采购腐败、资源差序分配等。基于此,有关部门应及早介入调查,查个水落石出。
        搞笑的是,丑闻曝光后,涉事法院又是辩解又是煽情,称“许多法官干警常加班,超负荷工作”“应看到法官干警们兢兢业业的一面”,还表示此举“取得良好社会反响”,对记者查看发票的要求却婉拒……打着苦情牌,却有意回避程序正当性等核心议题,何尝不是逃避责任?
        据了解,该院两年来已有7名法官案发落马,在此语境中,仍敢于顶风浪费。而就该案而言,当务之急,是在缜密调查的基础上,对违规者依法溯责,并责令当事人补偿公帑损失,以低容忍的问责姿态,给公众明晰的交代。(新京报)

第4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公款买手机联系群众,敢让看看通话记录吗?
来源: 新华报业网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 (2月20日《东方今报》
  公款配发手机其实并不新鲜。在刚一出现手机这个新生事物的时候,很多单位一二把手使用的手机都是公款配发的,当时手机很昂贵,一部要一两万。而其他人也没闲着,科室的头头脑脑们会给一部BP机作为安慰,那个时候汉显BP机也要3000多元,如果按照现在的物价来换算的话,会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随着社会的发展,手机已经算不上什么了。人人都能买得起,就连老年人也不把手机当什么宝贝了。这说明,一部手机真的算不上什么。这才是这起事件最值得关注的地方,如果说在以往的公款配置手机,是因为这样的东西太过昂贵,你想揩油国家还能理解,毕竟那是个大件,也不枉落个坏名声。如此不起眼的手机都想占国家的便宜,这样的坏名声不值得。
  最值得关注的是这种揩油国家还分出了级别的不同:根据职务、级别不同,所分得的手机档次不一。这说到底,公款配置手机暴露的就是特权的张狂,而根据级别不同配置手机是特权的极度张狂。如果说,在几十年前,用公款配置手机,那还是情有可原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的管理是松散的,大家都在这么做。而眼下则不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公款消费,这不就是在顶风作案吗?
  为什么要配置手机?这家法院说的是头头有道,是为了工作,是为了联系群众。这也难怪,因为人家是法官,说话都有逻辑性。但是这样的理论如果成立的话,那些没有用公款配置手机的单位,是不是都没有联系群众?都没有为人民服务?
  我们仔细分析一下,有多少群众会通过私人手机联系公务人员?有多少公务人员会用私人手机联系群众?所有单位都有固定电话,所有科室都有固定电话,群众反映问题拨打的就是这些电话,公务人员联系群众也是在用这些电话。专门再配置一部手机有这样的必要吗?这样说来,公款配置手机联系群众就是一个最大的、难以自圆其说的谎言。
  咱们退一万步来说,即使公款配置手机联系群众的理论能够成立,我想知道的是,你们仅仅会用这个电话联系群众吗?有没有用这个电话联系老婆,联系情人,联系饭局?别什么都说成是为了群众,按照这种说法,我们吃饭也是为了群众,不吃饱饭没力气呀!我们穿衣服也是为了群众,不穿衣服没法出门呀!
  现代社会,手机是一个生活必备品,每一个人都需要,就不要打着为人民服务的幌子揩油国家了。如果,这家法院再咬死牙口非说是为了联系群众的话,我想,我们也只能以毒攻毒了。请把这些公款配置的手机的花费详单调出来,看看通话记录里有多少是群众的号码!(郭元鹏)

第5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公款配手机的“公款来源”更值得关注
来源: 四川新闻网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公款配发手机,却声称是为了方便联系群众,而公款旅游却被称为“学习”,如此掩耳盗铃般的解释,让人喷饭。如果“方便联系群众”成为万能的“筐”,那可以给每一个法官配发一辆车,因为可以方便看望群众,似乎发什么都可以往“方便联系群众”上靠。显然,这是很荒唐的。
  想尽方法方便群众联系,这种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然而,这不是公款配发手机的理由。其实,法官们要想使群众便于联系,不是一定要公款配发手机,一方面每一个法官都有自己的手机,而且很多法官的话费还是能够报销一定比例的;另一方面法官的办公室也有电话,如果能够将办公室电话公开,也不难方便群众联系。如果法官真的想联系群众,群众自然会很容易能找得到法官,如果法官有意躲着群众,即便是为其配了手机,也不一定能够找得到。
  公款配发手机,谁都知道不对,况且还有前车之鉴。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用公款买手机当福利,违反了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具体操作上存在“执行走样”等问题。为何不吸取教训?公款配发手机,最为根本的原因恐怕是钱太多,没有地方花。如果没有这笔钱,也就不会想着要用公款配发手机了。问题是,这笔钱从何而来?因为仅配发手机就要花费40万元。虽然法院负责人表示,该法院配发手机是工作经费正常支出,并且事先向有关部门请示过,然而,这种说法却未必可靠。因为总体开支情况未予透露,并婉拒了记者查看电信公司发票的要求。此外,对于“学习”经费的开支情况,该法院也未作解释。如果没有任何猫腻,为何仍然还藏着不明说?
  据举报人称,该法院“不仅仅是有‘小金库’的问题,还有私设的‘黑金库’”。如果情况属实,则是很严重的事。据悉,近两年来,该法院有7名法官案发落马,其中5人涉及执行案件。举报人在网文中说,这只是“冰山一角”,背后还有更多“借着司法公权大搞权力寻租,把司法当私法、家法来经营的黑幕。如果这些也属实,则购买手机的“公款”来历就很有问题,而且这个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方便联系群众”配手机,不值得一驳,也不适宜让法院“自说自话”,应该介入调查,法院如果“蛀虫”太多,或是挖不清,“公款”配手机的怪象就会层出不穷。(四川新闻网太阳鸟时评 滨兵)

第6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方便服务群众也不能逾越规矩制度
来源: 三峡新闻网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核心提示: 不管是公款买手机,公款旅游,还是超标配车,超标配办公室,都可以归为逾越制度与规矩的范畴,都在被问责,被“拉回来”的行列。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其实这样的事情以前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别说是这家法院给工作人员配备价值两三千元的中档手机了,就是配备价值五六千、七八千元苹果高档手机的事情,也不是没有。而这类事情一旦被曝光,当事单位几乎无一例外地会以 “方便工作”“服务群众”作为借口和理由。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果这样的理由成立的话,那么还要制度与规矩干吗?中央三令五申的意义何在?
        一旦“方便工作”“服务群众”这样“高大上”的理由成立,或者是得到上级部门的默许,那么局面就将变得无法收拾,彻底失控。今天这家法院可以以“方便工作”的理由为自己公款买手机,那么明天其他单位就可以以同样的理由公款买电脑,即便有些财大气粗的单位动用公款给每个工作人员都配备一辆车,也同样可以以“方便工作”“服务群众”来应对外界的质疑。因为你一旦认可公款买手机是为了方便工作,就没有理由否定公款买车不是为了方便工作。
        反过来说,难道不用公款给法院工作人员配备手机,就真的无法联系群众,就不能正常开展工作了吗?先不说法院本身就设有办公电话,可以接听群众来电,即便有些工作人员外出办事不在办公室,但是现在哪个成年人自己会没有手机?更何况现在多数政府职能部门,都会为了减轻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的话费负担,会给予一定额度的话费报销,用自己的手机,也花不到自己的话费,却还要单独配备手机,不是多此一举,假公济私是什么?
        方便服务群众也不能逾越规矩制度,从2013年至今,中央这规定,那通知,当然是为了遏制公款浪费,力倡清正廉洁,但是从某种角度来说,不也是为了把一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规矩和制度之外拉回正轨吗?不管是公款买手机,公款旅游,还是超标配车,超标配办公室,都可以归为逾越制度与规矩的范畴,都在被问责,被“拉回来”的行列。(三峡晚报 苑广阔)

第7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干部配手机别用“联系群众”打掩护
来源: 红网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公款消费,一直是群众所关注的重点,尤其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活动开展以来,各种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寄送贺卡等都得到了有效遏制,甚至连公车私用等都得到了大力的整治,让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治理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心和毅力,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而该基层法院竟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公然为全院干部配发手机,而且还大义凛然地说: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
  让人真的有点无语,群众啥时候也成了公款消费的“挡箭牌”了,如果真的是这样,倒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这位负责人。
  一则,在配发手机之前,这些法院干部是不是没联系过群众?如果联系了,那何必再多此一举配手机?如果没联系,那以前都干什么去了?
  二则,这些手机的钱来自于哪里?如果说是自己给钱,恐怕还真没几个人会信,而如果用公款,这些钱又是如何过审计了的?再者说了,在购买手机期间,到底有没有“吃回扣”,恐怕还需要调查完了才清楚。
  三则,就算配发手机是为了“联系群众”,那谁来监管?难道每个月都要到移动或电信部门去查一查,到底给谁打了电话?如果不监管,那谁知道这电话是打给家人、朋友的,还是打给群众的?
  四则,手机买好了,那么肯定要使用,那么话费由谁来出?既然名义上是为了“联系群众”,那怎么也不能让干部掏腰包,不是么?那这些钱,恐怕又是一笔糊涂账,而且还比购买手机更糊涂。
  所以,所谓的方便联系群众,无非就是一个掩饰罢了,真正的原因还是为干部发放福利,这不仅仅是一个公款使用的问题,更是作风上的大问题,要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果今天为了所谓的方便“联系群众”就每人配一部手机,那明天要下乡联系群众,岂不是要每个人都配一辆车?
  因此,要坚决刹住这样的不正之风,对于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以此为戒,让其他干部看到作风建设的坚决态度和力度,从而让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观念,真正把心思放在服务群众上,把力量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来。

第8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公款配发手机谁才有“发言权”?
来源: 四川热线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9日 人民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公款消费,明文规定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福利,但该法院却用公款为干部配发手机,着实有点“不可谓不特立独行”之感。这不是明明白白的变相福利吗?面对质问,该法院有关负责人辩称,公款配发手机,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
        好一个“工作需要”“联系群众”,按照该负责人的说法,公款配发手机戴上了“华丽丽”的大帽子,如此说辞真的能掩人耳目?
        首先,我们注意到,配发的手机按照职务、级别不同,分得的手机档次也有一定的划分,功能配置上有所不同。试问,难道联系群众也分了一个“三六九等”?手机的好坏和联系群众质量的高低有哪门子的联系?再则,根据目前的手机市场,看一看手机配置,可以说是高端大气上档次了:一般人员手机价格2200元至3800元左右,至于副院长以上级别,手机价格在4000元以上,此举需要花费公款40万元左右。普通的功能机价格不过两三百元,为何不能换点经济适用的配置?领导们难道没有起码的勤俭节约意识?不仅如此,手机是由干部们自己保管的,若是挪作他用而非联系群众,又由谁来监管呢?又有怎样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案呢?
        常言也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无论是公职人员的福利薪酬,抑或办公经费的一分一角,都是来源于民众的贡献,公职人员应该更有责任加以珍惜,更好的用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若是为了一己之私,罔顾群众需求,失去了群众的支持,必然会“吃不了,兜着走”的。(晟达者)

第9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乱用公款的理由就不嫌低级?
来源: 新浪网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大连某基层法院被实名举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负责人回应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久违了,“工作需要”这个筐,曾几何时,“工作需要”这个公款消费理由甚是流行——“只买贵的不买对的”的高价笔记本电脑,是工作需要;超标车,是工作需要;公款买烟,是工作需要;办公楼里放置娱乐设施,也是工作需要……只要不嫌逻辑蹩脚,只要不嫌理由“绕”,还真不知道,有没有装不进“工作需要”这个筐的。近两年来很少再见到拿“工作需要”搪塞乱花公款问题的情况,足见某基层法院理由之穷。
  更雷人的,不是“工作需要”这个筐,而是公款购买手机的“出发点”——便于联系群众。不知道,“某基层法院”这个良好的“出发点”要不要推广一下——所有的法院,所有的政府部门,都应该公款购置手机,所有的干部都发一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景下,哪个地区、哪个部门不需要联系群众?只是搞不懂:公款买手机和“联系群众”之间是个什么关系?如果单位不给买,法官们就都没有手机?公款买手机之前,这家法院与群众的联系很不方便?姑且相信“买手机联系群众”的谎言,但我们也只能相信手机与“联系群众”的关系就是打电话,对吧?那么副院长以上级别的官员配置4000元以上的手机,是不是也能说成是为了“更方便”联系群众?并且,照此逻辑,是不是“联系群众”也能做成个筐,所有的违规采购都可以往里装?找借口,真不嫌低级啊!(扬子晚报)

第10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公款配发手机 ,联系了谁?
来源: 荆楚网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称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中国青年报》)
  2月14日,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举报当地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违背中央有关规定,变相发福利,“不仅仅是有‘小金库’的问题,还有私设的‘黑金库’ ”。
  法院有关负责人称该院去年确有集体配发手机之举,但事出有因,其初衷是为了方便工作。法院有关负责人解释到法院工作具有特殊性,许多法官经常出庭或外出办案,群众打他们办公室电话没有人接,联系不上法官的现象,也算正常,而他们在上班之外要有个人的生活和休息时间,遇到陌生来电,拒接也属正常。
  笔者认为,虽然该法院集体用公款配发手机事出有因,或许其本质确实是为了方便群众联系,为群众及时解决问题,但其采用的方法确实不当。其实想要密切联系群众,解群众燃眉之急,也可以采用很多办法。例如每次外出的时候,将办公室的电话转移到手机上或者贴一张电话号码在显眼位置,都能使来访来电的群众能及时联系上。
  公款配置手机的初衷或许是为了联系群众,但最终究竟联系了谁,也是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从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的整风反腐运动开展的轰轰烈烈,厉行节约的风气正迎面吹来。如何做到清廉自律正是老百姓们拭目以待的事,也正是党和政府向群众们表露廉洁之心、亲民爱民之心的重要时刻。在这种反腐风气下,该法院却利用公款配置手机,确实会影响政府形象。
  如何做到密切联系群众,厉行节约确实是值得广大领导干部深思的事情,也是各级单位要认真做的事情。(孔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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