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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来源: 新华网
日期: 2014-02-19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
        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
        退休警察:某基层法院发手机
        2月14日,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举报当地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违背中央有关规定,变相发福利,“不仅仅是有‘小金库’的问题,还有私设的‘黑金库’ ”。
        赵明反映,该法院用公款集体配发手机,“根据职务、级别不同,所分得的手机档次不一”。其中,1200元价格的手机出2200元购置,2200元的手机以3800元购置,至于副院长以上级别,手机价格在4000元以上。据他估计,此举需要花费公款40万元。
        此外,他还在网帖中称,该法院不顾国家的休假制度和严禁公款消费的严厉规定,不顾司法工作的紧张状态和严峻形势,组织全院法官和干警到外地名胜景区“公款旅游”,“几十万、上百万元人民币的‘黑金’挥霍殆尽”。
        此前,赵明还在网上发帖,公开征集全市人民对该法院工作的意见,拟形成调查报告,向有关党政部门和人大、政协机关汇报。他在文中表示,该法院“一些法官,多年来公权私用、法权乱用、无法少德、有权寡威、评价低下、反响强烈”,尤其执行部门“种种恶行劣迹触惊心,不胜枚举,已是民怨沸腾,积重难返”。
        赵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公款消费,但该法院却置若罔闻,“不可谓不特立独行”。他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语气坚决:愿对自己所发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恶意诽谤,愿负一切法律责任。
        法院:配手机为了方便联系群众
        2月18日,记者到赵明发帖举报的法院去核实情况。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去年确有集体配发手机之举,但事出有因,其初衷是为了方便工作。
        据悉,近两年来,该法院有7名法官案发落马,其中5人涉及执行案件。赵明在网文中说,这只是“冰山一角”,背后还有更多 “借着司法公权大搞权力寻租,把司法当私法、家法来经营”的黑幕。
        在赵明的表述里,多名法官落马,是他们“心太黑,手太长”,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感情;而在院方的表述里,近两年发生的法官落马事件,也客观上影响了法院整体的工作情绪。为了调动全院同事的工作积极性,院方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集体配发手机。
        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院工作任务繁重,每年有上万件案件,而工作人员不到两百人。许多法官干警经常加班,超负荷工作,几乎没有个人时间,但群众又经常反映联系不上法官。
        他解释,群众反映联系不上法官的现象,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有关,许多法官经常出庭或外出办案,群众打他们办公室电话没有人接,这也算正常,而他们在上班之外要有个人的生活和休息时间,遇到陌生来电,拒接也属正常。
        该法院一位领导告诉记者,法官干警的工资收入并不高,电话费却常常超支,有时候回复群众来电,当事人会用很长的时间反复讲案情,电话一打就是半天,苦不堪言。当然,法院人员无论如何,都应该积极密切联系群众,而不能置群众呼声于不顾。
        为了解决群众联系法官不畅的问题,法院决定实行电话公开制度,为全体工作人员配发统一的手机和工作公号,要求24小时开机,如果有群众来电当时有事不便接听,事后也要及时回拨。
        记者在该法院一楼大厅门口接待处看到,法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已统一制表,并在墙上公开,每人的手机号码都属中国电信181某号段。
        该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举措推出之后,方便了群众联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他还表示,这些手机像电脑一样,所有权归法院,登记备案,工作人员只有使用权,如果离职必须归还。此外,这些手机是在当地电信公司“话费换手机”得来的,基层工作人员用的是89元的合约套餐,而中层干部合约套餐标准是129元。
        该负责人还表示,该法院配发手机是工作经费正常支出,并且事先向有关部门请示过,但他对此项总体开支情况未予透露,并婉拒了记者查看电信公司发票的要求。
        法院:组织去外地不是旅游是学习
        记者了解到,该法院中层干部配发的手机属于中档的三星智能手机,市场单价两千多元,副院长以上级别配发的手机是2013年上市的价位在4000元以上的三星一款手机。辽宁电信公司合约套餐项目,都要求一次性预付一定额度的费用,预付额度越高的套餐,所送的手机档次越高,该法院基层工作人员办理的套餐额度不足百元,配发的手机档次自然较低。
        日前,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用公款买手机当福利的消息,也是最早由网友发帖报料,后来得到纪委部门证实。媒体近日报道,宝安区司法局违反了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并在具体操作上存在“执行走样”等问题。大连某法院的公款购机行为虽然声称是正常的“工作经费”,但由于因职务级别不同而手机档次不同,在法院内部也啧有烦言。
        该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赵明在网上发帖,引发一定的社会关注,全院上下也受到影响,有些人员的工作情绪受到波及。他抱怨,这个旨在联系群众,旨在推进法院工作的举措,不应该遭到社会上有些人的误解和批评,人们应该看到广大法官干警兢兢业业的一面。
        在赵明看来,该法院广大法官的主流还是值得肯定的,但个别人员已经严重地败坏了法院的形象。尤其是在执行案件中,一些工作人员以“积极进取的贪腐精神”,坚持“执行一个案件,谋一次私,发一回财”,当事人“不上贡,不办事”,这促使他萌生了举报念头。
        据该法院一位领导介绍,为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执行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经院党组研究决定,2014年,要在全院扎实深入地开展“执行年”专项活动,准备执结一批执行难案,打出执行声威。他介绍,目前,该院执行部门工作人员已经“大换血”,许多业务能力较强的青年骨干被充实到执行部门。
        至于赵明曝料反映的公费旅游问题,院方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去年确实分三批组织去过外地,但不是旅游,而是学习。本来这一“学习”应在大连党校完成,但由于大连党校和外地学校有“联合办学”的合作关系,为了让学员开阔眼界,特组织该法院的学员到广西、江苏和北京“学习”。至于“学习”经费的开支情况,该法院未作解释。(中国青年报)

第1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发手机“方便联系民众”理由太牵强
来源: 荆楚网
日期: 2014-02-19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
  毛泽东在1942年延安整风运动中提出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现今,密切联系群众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的三大作风之一,是指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实践也证明,密切联系群众是做好各项现实工作的基础,值得发扬光大。
  但是,好的作风被“应用”到集体购置手机,做为公款消费冠冕堂皇的理由,却未免有些牵强,多了些许耐人寻味。
  如果说要做到“方便联系民众”,就需要公款配备手机,那么要进一步“方便联系民众”,是不是就要公款配备车辆?要“方便为民众服务”,是不是就要公款配备电脑?既然已经如此为民众考虑,那是不是还要公款接待民众?提升下与民众的互动,实现和谐的“水乳交融”?
  反过来说,我们相信法院给出的解释,确实是为方便联系民众,提高行政办公服务质量。那么,如此做法能不能产生滋生腐败土壤,给一些腐败分子可乘之机?法院用什么来保证执行不走样,效果不跑偏?从这个角度看过去,一些部门还是没有真正理解国家加大反腐力度,大力提倡勤俭节约做法的真正目的,在落实上违背了国家关于反腐倡廉的顶层设计思想。
  其实,要做到“方便联系民众”,真的不要必须要配备太多的什么硬件,只要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心,认认真真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多多接接地气,常常下下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并不是一件比登天还难的事。(关海涛)

第2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方便联系民众”何须公款配发手机
来源: 荆楚网
日期: 2014-02-19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可以说,大连这一法院为了工作需要、便于联系群众而“将法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已统一制表,并在墙上公开”的工作举措,这无疑值得肯定和推崇的,特别是在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方便群众办事更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然而,该法院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的做法却令人不敢恭维,虽说其目的和出发点是好的,也有利于工作的有效开展,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以公款消费却是与“八项规定”之精神相违背。特别是该法院中层干部配发的手机市场单价两千多元,副院长以上级别配发的手机价位在4000元以上。”试问,方便联系群众为何要用如此高价的手机呢?
  在今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要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政法领域的腐败现象,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特别是作为法院这样一个执法机关,更应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否则又如何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呢?又如何做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的呢?试问,又怎么能知法犯法、违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呢?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工作宗旨,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更是我们党工作的基本原则。所以,作为为民服务的人民公仆和担负着“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职责的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不仅要带头模范遵守党纪国法,还要坚持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举措,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试问,方便联系群众又何须以公款的方式来配发手机呢?
  那么,有网友对该法院公款为干部配发手机是“‘顶风腐败’,违背中央有关规定,变相发福利”这样的质疑也就不难理解了。特别是在党中央对严禁公款消费等相关工作的三令五申,为何该法院还敢“顶风作案”呢?难道真如网友举报的“不仅仅是有‘小金库’的问题,还有私设的‘黑金库’”。当然,这些我们还不得而知,也更需要当地相关部门的及时跟进调查,还民众和社会一个满意的交待。(唐亦瑭)

第3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干部配手机别用“联系群众”打掩护
来源: 张家界在线
日期: 2014-02-19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 中国青年报)
  公款消费,一直是群众所关注的重点,尤其是在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活动开展以来,各种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寄送贺卡等都得到了有效遏制,甚至连公车私用等都得到了大力的整治,让群众看到了党和政府治理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的决心和毅力,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而该基层法院竟然在这样的情况下,公然为全院干部配发手机,而且还大义凛然地说: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让人真的有点无语,群众啥时候也成了公款消费的“挡箭牌”了,如果真的是这样,倒有几个问题想问一下这位负责人。一则,在配发手机之前,这些法院干部是不是没联系过群众?如果联系了,那何必再多此一举配手机?如果没联系,那以前都干什么去了?二则,这些手机的钱来自于哪里?如果说是自己给钱,恐怕还真没几个人会信,而如果用公款,这些钱又是如何过审计了的?再者说了,在购买手机期间,到底有没有“吃回扣”,恐怕还需要调查完了才清楚。三则,就算配发手机是为了“联系群众”,那谁来监管?难道每个月都要到移动或电信部门去查一查,到底给谁打了电话?如果不监管,那谁知道这电话是打给家人、朋友的,还是打给群众的?四则,手机买好了,那么肯定要使用,那么话费由谁来出?既然名义上是为了“联系群众”,那怎么也不能让干部掏腰包,不是么?那这些钱,恐怕又是一笔糊涂账,而且还比购买手机更糊涂。所以,所谓的方便联系群众,无非就是一个掩饰罢了,真正的原因还是为干部发放福利,这不仅仅是一个公款使用的问题,更是作风上的大问题,要知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果今天为了所谓的方便“联系群众”就每人配一部手机,那明天要下乡联系群众,岂不是要每个人都配一辆车?因此,要坚决刹住这样的不正之风,对于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并以此为戒,让其他干部看到作风建设的坚决态度和力度,从而让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观念,真正把心思放在服务群众上,把力量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来。(张述)

第4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公款配发手机,“亲民”还是“福利”?
来源: 荆楚网
日期: 2014-02-19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据了解,大连这一法院为了工作需要、便于联系群众而“将法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已统一制表,并在墙上公开”的工作举措值得肯定和推广,但以“方便联系民众”之名,用公款配发手机,这种假公济私的行为应坚决制止。
  践行群众路线,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新时期加强党员干部群众工作能力的一大法宝。当前,各地不断兴起了践行群众路线的热潮,制定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党群干群联系进一步紧密,取得了较好成效。领导干部任何时候做任何工作都要植根群众,把获取智慧的营养深深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试问,仅仅配发一部手机能真正解决什么问题?
  有一句话说得好:“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如果说要做到“方便联系民众”,就需要公款配备手机,那么要进一步“方便联系民众”,是不是就要公款配备车辆?要“方便为民众服务”,是不是就要公款配备电脑?这不仅伤害了老百姓的心,更会疏远与老百姓的距离,试想一下,如果政府都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那恐怕这些浪费的公款就是“千古罪人”了!
  怎样才能让“隐性福利”现出原形?首先,打造一个透明政府,让政府信息“晒晒太阳”。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还有很多问题需要厘清,公款使用有前置条件——它应建立在对其财政审核、公开的基础上,若罔顾这些程序问题,而只谈工作需要的美妙前景,难免给人顾左右而言他之感。加强官员思想教育,让领导干部“清清白白”。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自律自省意识,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和肩上的责任,筑牢清廉务实的思想道德防线,慎重对待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笔者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好好思量这种方式是否可行,依靠形式上的“手段”不一定就能解决群众的问题。怀有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真心,踏踏实实干事,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蒋子衿)

第5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配发高价手机,究竟是谁的需要?
来源: 四川在线
日期: 2014-02-19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
        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 荆楚网)
        用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大连某基层法院在落实党中央的群众路线似乎又开创了新的工作举措,为群众办事打开了方便之门。
        作为执法部门,为民服务、为民分忧本是职责所在,唱出这一出好似因联系不畅导致群众办事不便。试问,群众办事的要求是什么?群众办事的办事需要服务单位配发高价手机吗?其实群众要求很简单,机关单位能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就行,给群众一个微笑,给工作一份责任,给业务一个高效,群众就心满意足了。
        据退休警察赵明透露,所发手机价格几千不等,仅此一项就花费公款40万元。看来,要为群众办事,方便群众办事,还得花钱投入才行。这样一来,办公室的电话岂不是就成了多余的了。配发如此高价的手机,还是群众的需要吗?是方便联系群众吗?
        党中央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出台的若干规定,都是为了机关单位务实高效、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地方各级机关都得到的贯彻和落实。而作为执法部门,更应该在执行党纪国法的时候做好表率,体现出执法部门严格执行法纪的伟大形象。为全院集体配发手机,档次之高,规模之大,若真为群众所想,或是群众的福音到了。
        能出台工作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固然是好事,但仅仅是花钱就以为群众办事、方便群众办事了,这样的举措无疑是大错特错的。为什么联系群众不方便,根源还是在机关单位的工作作风问题,官架子、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的恶习不改,否则再怎样也不能根治联系群众难的病症。
        政府机关单位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服务”,若在平时抓好了机关作风建设,将为民务实清廉落于实处,就是对群众最大的方便。因此,广大机关单位还是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去思考,为群众着想,提高思想认识,整顿机关作风,切实贯彻群众路线和落实其他规定,以高效务实的态度方便群众办事,做群众的知心人。

第6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三公消费”何时揭开全部面纱?
来源: 七一网
日期: 2014-02-19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连续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在全国掀起了厉行勤俭节约的风潮,其中三公消费更是整顿的首要目标。其中“八项规定”明文规定“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大连某法院却视若无睹,既组织外出旅游,更花费高价为全员购买手机。该法院对此给出的理由更是让人瞠目结舌——为了方便联系群众。莫非,此法院在此之前一直处于“无手机”状态?还是说因为是私人手机,就不能密切联系群众,不能听见群众呼声?再则,倘若只是为了密切联系群众,又何须购买数千元一台的高价手机?又为何不公开此项总体开支,拒绝记者查看电信公司发票的要求?其打着群众路线幌子,想从中谋求私利之心,昭然若揭。
        值得深思的是,倘若不是网友的爆料,大连法院此种行为还会隐藏多久?类似变着花样的谋求私利之举还有多少?未被曝光的单位还有几个?为何在中央三令五申遏制公款消费之下,同样有人敢于“顶风腐败”?笔者认为,造成这样的原因主要还是三公消费不够公开透明,缺乏监督和审核。
        三公消费的公开一直是公众热议的话题,虽然从2011年开始某些部门开始陆续公开三公消费,但大多采取笼统模糊的账单形式,其面纱始终未能全部揭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公开账目,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普通群众而言,无疑是天书,从而导致三公消费的公开更多的是流于形式,而没有真正实实现群众的监督权、制约权,部门想从中浑水摸鱼也绝非难事。公开“三公”消费,仅仅为了满足群众是不够的,要各个部门产生公开的意愿,培养起公开的习惯,采取问责制保证每一笔公开数目的准确性。公开“三公”消费,仅仅一个数字是不够的,还要禁经得起细查和追究,还应该有具体的描述和解释,每一部账目的依据和用途。公开“三公”消费,仅仅公开也是不够的,还需要审计部门的严格督查,需要舆论、媒体、公众积极参与监督,更需要问责措施的立即跟进。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把政府账本彻底公开,接受众目睽睽的监督和审核,才能让政府的权利受到约束,不再出现“便于联系群众”而配高价手机的荒唐之举。

第7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方便联系群众”不该从公款配手机开始
来源: 荆楚网
日期: 2014-02-19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就要保证群众找得到人,之后才能办得了事、交得了心。要想确保群众能联系到干部、找得到干部,“公开联系方式”就势在必行,这也是方便联系群众的基础。
  大连某基层法院全体法官干警的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统一制表,在大厅门口墙上公开,这样的做法是符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有利于深入群众、了解群众需求的,值得肯定。但是其公款配手机的行为却有乱用公款、滋生腐败之嫌。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自己的手机除了是个人的联系工具,同时也应该是服务群众的一个工具,号码公开出来以便群众联系是无可厚非的,非要公私分明的设置工作专用手机号码没有必要,为了设置联系群众的手机号码而公款给工作人员配置手机更不应该。价值少则2000多则4000以上的手机难免引发群众认为其是变相福利的质疑。
  党中央高度重视公款消费的整治工作,该法院的做法,是真的从联系群众出发,还是给变相福利披上“方便联系群众”的外衣?对公款配手机的总体开支情况未予透露,加上外出“学习”总体开支情况的不公开,都显示了该法院对于公款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够明确、不够公开,容易引起群众对于其工作的质疑,影响百姓的信任,亟需整治。
  一些领导干部公开联系方式之后确实遇到了一些问题,包括群众打电话有核实领导身份的目的,真正反映问题的可能只占一部分等等。这就需要领导干部更加耐心的引导群众正确看待领导公开联系方式,让更便捷的沟通渠道发挥应有的作用,而不是靠公款配发手机把联系渠道“公私分明”来避免麻烦。
  真正密切联系群众不能只是走形式,表面上配手机“方便联系群众”,实际上不但引起质疑,还可能滋生腐败。落实群众路线还要从实际出发,从真心实意的深入群众开始,才能克服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肖一菲)

第8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联系群众"的手机也要三六九等配发?
来源: 东方网
日期: 2014-02-19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中国青年报》)
  看了中青报报道的开头,不禁哑然失笑,的确佩服某些领导与时俱进的“政治智慧”:正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公款配发手机找到了多么时髦的理由:联系群众!
  接着往下看,还有更滑稽的,据这位负责人介绍,近两年来,该院已有7名法官案发落马,这些案件客观上影响了法院整体的工作情绪。为了调动全院同事的工作积极性,院方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集体配发手机。
  你看看,配发一个小小的手机,既能“联系群众”,又能平复法院工作人员被腐败同事弄乱了的心情,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看到这里,我不再哑然失笑了,而是笑出声来:那些据说得了抑郁症跳楼求死的官员,就因为没有公款配发手机啊!
  法院负责人告诉记者,群众经常反映联系不上法官。这与法院工作的特殊性有关,许多法官经常出庭或外出办案,群众打他们办公室电话没有人接。法官干警的工资收入并不高,电话费却常常超支,有时候回复群众来电,当事人会用很长的时间反复讲案情,电话一打就是半天,苦不堪言。
  为了解决群众联系法官不畅的问题,法院决定实行电话公开制度,为全体工作人员配发统一的手机和工作公号,要求24小时开机,如果有群众来电当时有事不便接听,事后也要及时回拨。
  这样说起来,法院给工作人员配发手机似乎有点道理,但接下来的问题是,院领导配发的是4000多的三星,中层干部是2000多的三星,一般工作人员则是档次更低的一款,话费套餐中层干部是129元的,一般工作人员只有89元。院领导的套餐,报道中没讲,按中国电信“话费换手机”的标准,4000多的手机,应该是159或189元以上的套餐。
  按这家法院的解释,配发手机是为了方便群众联系办案的法官。而法院的工作人员并非全都是法官,那为什么要给全院所有的工作人员配发手机呢?院领导并非都直接办案,为什么要配备更高档的手机,享受更高的套餐呢?这究竟是为了联系群众,还是为了通过手机向群众显摆官职身份呢?难道联系群众还要分个三六九等吗?
  在中国,比法官办案更忙的公务员多得很,更遑论和法院的一般工作人员相比。如果按照这家法院的逻辑,全中国的公务员岂不都要公款配发手机并报销话费,因为他们都被宪法和党章要求“要密切联系群众”。呵呵,看似时髦的理由,不过是想占公家便宜的借口罢了。(陆扬)

第9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公款配发手机联系了多少群众?
来源: 新疆青年网
日期: 2014-02-19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2月19日 中国青年报)
  2月14日,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举报当地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违背中央有关规定,变相发福利,不仅仅是有“小金库”的问题,还有私设的“黑金库”。该法院用公款集体配发手机,“根据职务、级别不同,所分得的手机档次不一”。其中,1200元价格的手机出2200元购置,2200元的手机以3800元购置,至于副院长以上级别,手机价格在4000元以上。此举估计需要花费公款40万元。
  而对于网贴举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全院工作任务繁重,每年有上万件案件,而工作人员不到两百人。许多法官经常出庭或外出办案,群众打他们办公室电话没有人接。为了解决群众联系法官不畅的问题,法院决定实行电话公开制度,为全体工作人员配发统一的手机和工作公号。甚至近两年发生的法官落马事件,也客观上影响了法院整体的工作情绪。为了调动全院同事的工作积极性,院方采取了积极的措施——集体配发手机。
  然而据了解,该法院中层干部配发的手机属于中档的三星智能手机,市场单价两千多元,副院长以上级别配发的手机是2013年上市的价位在4000元以上的三星一款手机。辽宁电信公司合约套餐项目,都要求一次性预付一定额度的费用,预付额度越高的套餐,所送的手机档次越高,该法院基层工作人员办理的套餐额度不足百元,配发的手机档次自然较低。
  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中央及地方三令五申禁止以各种理由为职工发放任何福利待遇,遏制公款消费。但大连此法院仍然置若罔闻,顶风作案、目无法纪、公权私用。现如今全国上下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如此贪图享受,用公家的钱肥自己的私,这种做法显然是巧立名目、变相发放福利。
  诚然,如果该法院真正旨在联系群众,旨在推进法院工作,有这样的想法初衷是很好的。然而是否真正方便联系群众、真正因为有公家配的手机为群众办了不少实事呢?又试问联系多少群众呢?这些恐怕也只有该法院的法官才知道。
  现正值全党上下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这就要求干部要真正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做顺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要时刻牢记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真正行动起来,脚踏实地,真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而不是拿为群众办事作为借口来谋取私利。(张雨竹)

第10篇
论题: 大连一法院公款配发手机 回应称便于联系群众
标题: 公款配手机当真是方便联系民众?
来源: 中国江西网
日期: 2014-02-20
详细内容:
  日前,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称大连某基层法院“顶风腐败”,花费公款为全院集体购置手机。2月18日,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公款配发手机属实,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来源中国新闻网)
  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现象常见诸报端,也是近年来网络上曝光的热点,而公款配发手机笔者还是头一次听说,这则实名举报的帖子也在各大媒体迅速传播,引起了围观者热议。
  不少观众吐槽“法院的小金库真给力”,而面对来势汹涌的民意拷问,法院给出了“方便联系群众”的答复。
  事实上,法院“方便联系群众”的答案没能平息舆论质疑,更被贴上了“糊弄民意”的标签。按这负责人的说法,全国每个单位恐怕都得设立个“电话基金”,都需要方便联系群众。再者,这动辄几大千的三星手机,当真是拿来联系群众,咋都有点“超标”嫌疑,而面对记者调查,法院拒绝公开电信公司发票的举动更有点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
  显然,这法院公款配发手机是“小金库”买单,而这所谓的“正常工作经费”却让人浮想联翩,当真如举报所说是权力寻租的“福利”?倘若有正常的请示程序,又何来不公开的理由?在笔者看来,公开法官联系电话是好事,打开便民之窗更是值得肯定,然而,数十万的公款配发的确有变相发福利之嫌,而财政是否走正常程序划拨更有待纪检机关调查。
  正如一些网友评论,打着便于联系群众的旗号消费公款,未免让人觉得牵强,那公款配车岂不是更要呐喊着“方便走进民心”。事实上,要做到方便联系群众不如多走走基层,多接接地气。最后,这法院是否“顶风腐败”配发手机,拿“联系群众”当遮羞布,还期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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