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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酒地带》
第1部     共1部
    史书上说,酒是男人发明的。最早造酒的人叫仪狄,有《世本》和《古史考》为证。它们说“禹时仪狄始作酒醪”。不过夏禹很讨厌那个做酒的仪狄,禹认为后世必有因酒而亡国者。可见在’那时就已经有许多身份不低的人常常喝大了,让禹在浓烈的酒醪里闻出了一股不祥之气。禹的感觉其实没错,到了商末,酒果
然就喝得“靡明靡晦,或呼或号,体昼作夜”,从官到民已经喝到了“举国失日”的地步。那纣王上梁不正,抱着狐狸精一样的担已,“以酒为池,悬肉为林”,硬是将一个商王朝在酒色里沉没了。
    《世本》和《说文解字》又说,“少康作林酒”,“古者杜康初作林酒”。少康杜康是一个人。后世很多人却不知有仪狄,只知有杜康,大半是因为曹操写的那句诗。“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惟有杜康”。人们很容易就把杜康当成发明酒的人。杯酒是高粱酒,其实只不过是从杜康开始造出了高粱酒,而仪狄造酒时用的是黍稷粟稻,仪狄时代还没有高粱。杜康名气大是因为他的功劳的确不小,今天的美酒比如茅台、沪州老窖、西风。双沟等等都是用高粱酿造的。大约是因为高粱酒好喝,才让那个仪狄黯然失色的吧。
    仪狄杜康都是男人。然而,尽管史书上明白地写着男人造酒,我却始终觉得酒是女人发明的。十几年前,从陕西眉县杨家村挖出了大量陶制酒器,有小杯,高脚杯,还有陶葫芦,专家认定它们出在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中期。就是说,在仪狄杜康之前,人类就已经受用酒了,只是没记载它。它诱发了我猜想的兴趣。
    我想,远古的时候,男人狩猎,女人采集。男人发现了火,并用火将猎物的肉烤熟了吃,人类从此便结束了茹毛饮血的时代,大脑的沟回越来越曲折深奥。农业却是女人发现的,她们采来各种各样的种子之后又重新埋进土里,野生稻就变成了家稻。那晶莹的稻米用水浸过,在炎热的夏天里居然发酵了,散发出一股奇异的香气,饥渴的男人不管不顾地咕咚咕咚喝下去,不一会儿就开始大笑,开始舞蹈,最后竟深醉不醒了。于是那个被叫做酒的东西就这么诞生了。
    女人淘十.却为人类造出了酒。好酒的男人动了动脑子,便发明了杯于。比如前面说的杨家村出土的那些专门用来喝酒的陶器,再比如那座著名的殷商废墟半坡村遗址,最惹人注目的青铜器也是酒杯。至于“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那杯则是玉做的。男人因为爱酒而创造了各式各样的酒杯。
    七千年的稻谷五千年的酒,女人发明酒的时候,绝不会料到酒能让男人如此疯狂。传说汉代的司马相如爱喝酒,因为没钱,竟把身上的皮袄拿到市上换酒喝。传说晋代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经常乘鹿车携酒壶放荡街市,有次他喝了杜康造的陈年老酒,居然一醉三年不醒,留下了杜康造酒刘伶醉的美谈。杜甫将李白写得就更加可爱: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酒的故事,个个经典。
    这世间既有了酒,就再也收不回来了。是福是祸,女人已管不了了。
    酒与东北人相遇,我想与肃慎氏有关。他们那时经常向周王朝进贡一张兽皮或一只弓箭,每次去周王就命人赐酒,那粗野的猎人见了酒还下发疯?喝得上瘾了还能不把那中原的酿酒术带回去试试?《后汉书·东夷传》就有这样的记载:东夷率皆土著,喜饮酒歌舞。那时东北的大平原上已经收割一种叫规的谷物,《魏书·先韦传》载:有规酿酒。《魏书·勿吉传》则记下了做酒的方法以及酒力:嚼米酝酒,饮能至醉。
    酒在古代一直被看做是神圣之物,喝酒多是在结盟、祭祖、宴客的时候。古代东北的帝王们也学中原皇帝的样子,给酒渲染上一些宗教的礼仪的色彩。契丹王给宋王的生日礼物,是二十壶自酿的规酒。新罗人给契丹人进贡,则是上百瓶酿过的清酒。俘掠财物,或征讨凯旋,庆功的时候,也是赐你酒喝。大碗喝酒。
    东北虽没出过纣王那样的人物,却有一个辽穆王。记得一九九六年夏天,我独自一人爬上北镇医巫同山顶时,曾在辽太子读书处小坐了片刻。那里确是清静。然而我没闻见书香,却嗅出一股酒臭。我想起了太子的重孙辽穆宗耶律景。他是辽的第四代皇帝,平生只有三大爱好,一是打猎,二是喝酒,三是睡觉。他能置国事于不顾,一连几个月任在山中,手持一种名叫海东青的猎鹰,发现天鹅就将那鹰放出去,看它们在空中搏杀。当天鹅被海东青咬住坠地,他便将天鹅翅插到头上饮酒跳舞,通宵达旦。回到京城,只要听说哪个大臣家有好酒,便会亲自临幸,喝到高兴处就胡乱赏赐。总在大臣家喝酒也觉无趣,就化装成平民到闹市的酒家去喝。公元九六八年正月十五夜,京城办灯会,他又悄悄换了衣服去一家小店喝酒,竟连喝三天才回朝。因为总是晚上喝酒,白天睡觉,大臣百姓暗地里叫他“睡王”。最后,当他在某个夜里烂醉之后又要厨子上酒菜时,被他的近侍和厨子用短刀刺死了。那年他才三十九岁,因酒而死于非命。
    耶律景的故事如今已经成为一个典故,镶嵌在东北的历史上,成为东北人好酒的注解。而酒对于东北人,似乎是一种天赐,东北人自认有喝酒的理由。
    东北冷。我能想象出那些孤独的游牧者和猎人面对冬天时的无奈。肃镇人为了抵御寒冷,曾经住身上涂抹猪油。他们把乌拉草当宝絮在靴子里,也是因为寒冷。然而什么都不如酒。有酒,他们在冰天雪地上还能多呆一会儿,猎获也会更多一些。所以酒从中原来到东北,不啻是雪中送炭。只要那酒喝上了,他们就不会停止,喝就喝个海量。直到现在,鄂伦春猎手的酒量仍大如远古。
    东北猛兽多。在人与兽对峙的背景里,喝酒简直就是一种大美。酒壮英雄胆。猎人在面对野兽的时候,因为多喝了几碗,那潜藏的野性就会像从魔瓶里突然间蹿出。酒让他们比动物还凶猛。施耐庵和罗贯中只知道宋朝有两个能喝酒能打死老虎的好汉,在大东北的深山老林子里,谁能数清究竟有多少个武松李逵!
    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正播放电视连续剧《水浒》。看梁山好汉喝酒,真是痛快。东北人许多是中原人的后裔,古代闯关东的流民,多少带一些梁山传统。他们与土著的牧人猎人相遇,大家都够粗豪,相见恨晚,以酒放狂,酒力自然猛过从前。东北人的酒量也就无法不大了。
    酒在东北,就这样汪洋恣肆起来。酒是血管里的血肉体内的支撑,酒是暗淡日子里的福,酒是绝望之中的希望。酒在苦寒的乡村已自成习俗,酒在雪白雪白的原野则是一道油然而生的冻土景观。大东北似乎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是一个纵酒地带。
    小时候在乡村。乡村并不是天天都有酒喝,日常能喝上酒的是家中的老爷子或父亲。不管有没有好莱,不为吃菜,一盘咸萝卜条,也要烫上一壶酒。酒也不是什么好酒,地瓜烧。地瓜烧喝多了烧心,烧心也喝。乡村人喝酒喝得苟且,酸楚。我在家里从未喝过酒,家里的酒轮不到小孩子。但乡村里总会发生红事白事,这个时候,大人孩子便可以平等地喝酒。乡村不论喝喜酒还是喝丧酒都叫“坐席”。我常常跟着母亲上谁家去坐席。对好酒的男人而言,那一次一次的坐席,就是喝酒。男人喝自家的酒从来喝不醉,如果坐席,他们就非醉不可,一醉方休。
    乡村的风俗就是谁家有事儿,谁家摆席。凡摆席就要请一个大帮忙的,大帮忙的在乡村是一种特殊的角色,他掌管着酒,他知道谁跟谁能坐在一张桌上喝酒,谁跟谁不能坐在一张桌上喝酒,因为有仇的人常常借酒盖脸挑事打仗。我家那个屯子中间有条河,河南有个大帮忙的,河北有个大帮忙的。河北大帮忙的我叫二大爷。他做大帮忙的时候,身后还有一群小帮忙的,端壶端碗地欢跑。他看上去并不忙,只是站在那里指手划脚,来坐席的人都得听他一人摆手、大碗喝酒,喝酒就上脸,说说话就有两个人你抓我挠起来。乡村永远是宗族社会,为一块地界石,一片茔盘地,一棵树,就能记几辈子仇。坐席时大家非见面不可,喝酒便给打仗做了引子。开始时大帮忙的根本不劝。实在不像样子了,他一招呼,那群小帮忙的便不分青红皂白,将那两个醉汉一块儿扔进猪圈吃粪去!于是就有了笑话,人们坐完了席,回家还能乐半月。半月之后,又有谁家的姑娘要出门子了。乡村的酒宴不撤桌儿,像吃共产主义大食堂。
    我就是在跟着母亲坐席的时候发现了自己能喝酒。我和几个小孩子坐一个桌,那其实不算是桌,而是一扇门板。满院子都是这样的门板,用几块土坯垫起来就是桌,八个人围一圈就叫坐席。与大人一样,我们小孩子也每人守一个空着的大碗,坐在土坯块上等小帮忙的来上饭。小帮忙的来了却说,坐席要先喝酒后吃饭。于是他就往每一个人的碗里倒酒。开始时不敢喝,看别人大口喝了,而且大口吃菜,就有点儿馋,一闭眼,便把那碗酒全喝了。一股呛人的地瓜干子味儿,赶紧夹菜吃。满桌子都是清汤炖菜,只有一个碗里有肉,一人也只能分吃一块薄薄的肉片。酒却是学会了。乡村的席,不但让乡村人有了纵酒的场所,还教唆出他们的孩子。乡村的孩子,最初都是通过坐席尝到了酒的滋味,后来又通过坐席迷恋上酒。乡村的席,浇灌出乡村人的酒量,也浇灌出乡村人的气质。
    走进城市以后,酒能让我常常生出一股怀旧情绪,不论与谁坐在一起,端起杯子,眼前就浮现出儿时跟母亲去谁家坐席的情景。所有的日子都是饥饿的,苦涩的,只在坐席的那天,我的胃口是饱满的,连夜里的梦都是甜的,散发着呛人的酒香。    
    乡村人现在仍然这样坐席,这样喝酒。只是酒和菜比以往有了些质量。仔细一想,那教会我喝酒的乡村的席,多少还带点儿中原文化气息,礼的色彩很浓。喝酒的人虽然戴着狗皮帽子穿着叠裆大棉裤,仍属于文喝。
    在东北,其实真正能喝酒的人不在乡村,尤其不在辽南乡村。辽南人甚至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东北人。酒的盛宴在深山老林。酒在那里喝者众,喝得也野,牧人猎人采参人淘金人伐木人个个都是酒漏子。然而,山林里的那种野又不光是男人,还有女人。
    我这样写,是因为我没有亲眼看见那些男人是怎么喝酒的,但在长白山地游走的时候,有人向我透露出女人与酒的故事c那些女人肯定也坐过我老家那样的席,但她们还另有自己的席。从长白山流淌出三条江,北是图们江,南是鸭绿江,东北则是松花江。木帮们冬天伐木,夏天放排,他们远离了女人。守空房的女人,便与酒为伴。木帮的女人们面对酒的时候,眼里没有贪馋之色,总是喝一杯自已的酒,再喝一杯丈夫的酒,喝就喝得很多很痛快。女人们喝酒的时候还要说,还要唱,还要大喊大叫男人般的撒泼。以酒撒泼的女人终于醉了,醉了也就不知道想人了。
    她们是上一代女人,如今已步履蹒跚。她们老了。听说后来的长白山人曾不理解她们,说她们当年的酒喝得丑陋。那么什么是美呢?纯粹为了爱而喝而醉而唱而泼的女人,就是最美的女人。
    老恶河,十八浪,浪浪打在心坎上。
    逼近黄石头,木排抖三抖,
    把心衔在口,把命换在手。
    哥哥你这一走,撕掉妹妹心头肉,
    恨只恨那晚上,亲你没亲够。
    这是比《纤夫的爱》早了上百年的长白山女人的情歌。她们因为喝了酒,而把比酒还烈的爱晾晒出来。这难道不美么?
    喝酒最野的肯定是男人。打动我的,却是长白山的女人。女人喝酒悲凉,而不是悲壮。喝酒的时候,悲凉比悲壮更有意味。男人喝酒,恰恰因为缺少悲凉感,而露出一些故弄玄虚的苍白。
    记得有一年去南方参加笔会,酒桌上,一听我口音就知是哪来的。东北人?能喝!立刻上酒。那一瞬间,我这个文弱的东北女人在南方人眼中一下子变成了粗夫莽汉。东北并不出产四川和贵州那样的名酒,东北人却以能喝而著名。我着实为东北的乡亲尴尬了一会儿,始终没喝那杯酒。从那一瞬间开始,我对酒刮目相看。酒真是博大精深,它在所有能吃能喝的东西里是最有文化含量的,它让人一眼就认出了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好像东北人脸上贴着个标签。
    南方人的感觉也并不错。那次我走到延吉时,听说延吉每年人均能喝近百斤白酒,酒在他们的人生里,已是不可或缺。记得当时我丝毫不感到惊讶,我已经走了许多地方。在东北,无论你走到哪里,都有人与你碰杯。无论你走到什么地方,一定有那个地方自产的酒,而且白酒果酒啤酒一应俱全,虽不是名牌,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在喝。那段日子,只觉得电视的每一个频道都播放着辛辣的酒广告,所有的饭桌都是酒桌,有的人甚至一日三餐都要喝,喝的人唱道:早晨喝酒迎朝阳,中午喝酒斗志昂,晚上喝酒睡得香。酒喝到这个份上,不单是乡村人的那种酸楚和苟且了,简直就可以说是行尸走肉了。因为人一天总在这样氤氲的氛围里,谁都无法清醒地做人。
    我发现了一个秘密,如今的酒,已从大东北的山林野地洪水猛兽般涌入星罗棋布的城市。越是衣冠楚楚,越要喝酒。城市的男人对酒像对十人很有些喜新厌旧的意思。记得前几年的酒桌上,常常就有一瓶新上市的酒被启开,于是全城的男人一窝蜂都盯着喝这个牌子的酒。数日之后,就听男人说这个牌子的酒越来越不好喝,再后来就说有假酒了。这时候,酒桌上就会又出现一瓶刚上市的酒,而全城的男人就会又一窝蜂地盯着喝起来。疯喝过后,便是又喝出假的来了。城市的酒,被城市男人喝得像城市上空的霓虹灯,变幻无穷,稍纵即逝。即使是老字号的名酒,在城市男人一窝蜂一窝蜂的逼攻下,也是真的少假的多了。后来干脆就不敢喝白酒了,改喝干白于红。现在,听说连外国牌子的于红也喝出假的了。
    酒喝多了,酒便不是酒,而是一种无法抵御的诱惑。许多城市男人在酒里深埋了自己。他们那虚弱的胃,畸胀的肚腹,还有那浮肿的脸和布满血丝的眼睛,给人的感觉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颓败气象。
    东北人不光能喝,还极其擅劝,劝酒的词儿多而实在。在漠河县城的一家小书店里,我看见一本《中国酒令360例》,不知为什么我没有买下。或许是想,就我走这一路而言,我听见的劝酒令何止这些呢?
    我曾经住过某县的招待所。晚上朋友请客,朋友是个什么长。刚坐下不一会几,就开始有人轮番进来敬酒。敬酒的理由很多,劝酒的词儿花样翻新。记得先来的是这个长,接着来的是那个长,后来的还是一个长。各位长官都是当地一些极体面文雅的人,却一律是武喝,野喝。那天晚上,每一间餐厅都坐满了人,这个县所有的长都在这个招待所里喝酒。他们事先似乎知道谁谁在哪间餐厅喝酒,酒过三巡,厅与厅之间就开始走动着敬酒。所有的长们都喷着酒气,说着酒话,走着酒步,似乎从来就不曾清醒过,也无需清醒,人就是为酒而存在的。
    离开那个县城,我去了威虎山,并在那里喝过一次酒。不能不喝,劝酒人手持一个杯子,倒一杯,你喝,再倒一杯,他喝,一杯一口喝于,人人如此。喝了一杯又一杯,喝完白的喝啤的,个个如鬼。那天我将自己豁出去了,有劝就喝,直到喝晕。有生以来第一次这样喝酒,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苏醒过来。一照镜子,整个脸都变形了,我已认不出我自己。去威虎山是为了追踪那个已经消逝了的土匪时代,因为东北确曾有过一个土匪时代。没想到,那座山雕许大马棒什么的早已死干净了,所谓的匪气也应该随风飘散了,但是看威虎山人的架式,匪文化的余绪似还缠绕在山头上。否则,现在的东北已不那么寒冷,森林或伐或烧已不那么茂密,城镇化水平已居全国之首,还有什么理由大喝特喝呢?
    再后来,我就走到了大兴安岭。在一片被那场大火烧过的森林里,有人介绍我与一个男人握手。当我的手与他的手相碰时,我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抖了一下。我握住的是一只只有一根手指的手掌。因为是大兴安岭林区,我以为他的手是被数年前的那场大火烧的,我以为我是与一个英雄握手。后来才知,他是在别人家喝醉了酒,深夜倒在了雪地里,将脚趾和手指几乎全冻掉了。
    我还听说,他算是幸运,许多男人就这样冻死了。
    郭小川肯定也听说过这类故事,但他却在小兴安岭的森林里写出一首《祝酒歌》。现在读这首诗,我真的有点毛骨惊然。那是1962年冬天的小兴安岭。在那个饥肠辘辘的年代,人已经笑不出来,诗人却以诗劝酒。当那首诗在大森林里传诵开去,在诗人的怂恿下,又有多少面黄肌瘦的男人醉倒在雪地里?
    酒是一个十远无法轻松的话题。对东北人尤其如此。看东北人喝酒就像看梁山好汉喝酒,乍看的确挺刺激,看多了就令人反胃。我又想起那个能喝酒的辽穆宗。酒其实仍在书写历史。醉着必然睡着,醉和睡的时候长了,人就颓败,就会变得外强中于。我始终觉得,许多东北人徒有一个剽悍的外表,内心其实是很虚弱的。东北人长得高大,说话嗓门大,拳头也大,多属于以气压人,而少以智胜人。借酒浇愁,喝酒盖脸,许多东北人常常用酒来遮掩面子上的尴尬。酒给了东北人大美的同时也给了大丑。什么时候,酒桌上的东北人能像上海人那么精明,像英国人那么高贵,东北就一定不是现在的东北了。
    好在,如今大多的东北人在喝酒的时候,不用别人告知,就感觉出自己是悲剧气氛里的悲剧人物,酒量自然就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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