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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人民代表报
标    题: 立法化解医患纠纷渗透着全过程人民民主
日    期: 2022-08-27
作    者: 王天岩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调整优化就医流程、加强就医指 导、建立急危重症患者救治绿色通道,降低对患者正常就诊的不利影响……”针对全球性新冠肺炎 疫情发生后出现的孕产妇、急危重症患者等特殊群体就医难的社会堵点、痛点问题,《大连市医疗 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充分倾听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上述规定。

“这样的规定真正地写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这是一部好法。”8 月 15 日,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 区人民广场街道更生社区的普法宣传现场,一位市民拉着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的手动情地说。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中央 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立法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着力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静介绍,将于今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条例》,立法过程也是市人大 常委会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的生动实践。

点面结合 积极拓宽各界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制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是一项重要的民生立法。必须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充分体现 群众的立法诉求,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立法活动中来。”在条例起草制定过程中,大连市人大常委 会始终坚持这一根本遵循。

“随着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的制定实施,作为个人信 息收集的重点行业,应该依法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负有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 义务,将患者的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之一的辽宁建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徐长胜律师向征求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人 员提出自己的修法建议。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除了向 12 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外,还通过新闻媒体和人大官方网站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听取全市 10 个区(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法学会、大连市地 方立法研究中心及 30 名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顾问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人大常委会 还委托政府主管部门在线征求全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立法是对利益关系的调整,需要在利益博弈中站稳人民立场,坚持公平正义,努力追求社会共识 的“最大公约数”。

“建议在条例中增加医责险承保公司可以参加医调委的专家咨询环节,让保险公司能够全面 了解医调委调解所依据的事实认定,这样有助于保险公司更好履行理赔义务。”相关保险机构负责 人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建议。

对此,大连市医调委负责人明确表示了不同意见:“医调委是秉承公平、公正、公益的原则,站 在第三方的角度给医患双方提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服务的,为了保证医调委的社会公信力,让医患 双方信任和选择人民调解,我们不赞同医责险相关利益方深度参与医调委的个案调解。”

……

针对各方面意见的碰撞,大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 8 次分别组织相关政府部门、医调委、 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责险承保机构等 10 余家单位和 40 多名各方代表座谈交流,并专题问询立 法难点的症结,共商破解之道。通过书面征求和座谈调研,共收集到了 270 多条意见和建议,基本上 囊括了各方的立法诉求,为高质量审议法规提供了多元的视角、丰富的素材、有益的参考。

家、站为载体 充分吸纳各级代表的诤言良策

“在条例草案起草阶段,认真研究吸收代表议案的内容,邀请相关领域的代表参与条例起草工 作;在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条例时,邀请代表全程列席常委会会议,发表审议意见;在条例制定过 程中,就条例草案和条例草案修改稿先后两次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 确保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全过程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吸纳,是大连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条例制 定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医院按照国家规定在医院入口、重点区域入口进行安全检查,对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很有必 要,但也要为急危重症患者设置安全检查绿色通道,方便特殊群体就医。”市人大代表、大连外国语 大学国际艺术学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主任王鎏鑫在人大代表联络站组织社区群众开展条例草案 征求意见时建言。

充分发挥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的民意直通车作用,是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动员代表参与 立法的新尝试。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 1000 多家代表家、站发出“代表进家站开展 法规意见征求活动”的倡议,活动得到了县(区)人大常委会及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和各级人大 代表的积极响应。据不完全统计,在不到两周的征求意见时间内,全市有 400 多名市、区两级代表 及 50 多个代表家、站和 200 多名群众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参与意见征集活动。同时,市人大常 委会法工委还走进西岗区日新街道人大代表之家,与 20 多名市、区两级代表和社区群众互动交流, 问需问计。

“建议把通过自媒体或其他途径歪曲事实、恶意炒作等损害医院和医务工作者声誉的行为纳 入条例中予以禁止。”市人大代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院长夏云龙在条例草案第二次征 求意见中时建议。在条例制定过程中,通过人大代表反映的类似建设性建议总计近 200 条,最终被 吸纳的建议数超过 1/3,确保了《条例》最大程度吸纳人民建议、反映人民期盼、体现人民意愿。

定位专业化 聚才引“智”确保法规高质量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专业性较强,为弥补立法机关相关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大连市人大 常委会积极采取引“智”立法,从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中选取由医务人员、律师等专业技术人 员组成的 5 人立法专家团队全程参与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从合法性、专业性和科学性方面逐条把 关,确保条例主要制度措施在保障医疗安全和医疗秩序的前提下,平衡好医患双方权益,维护好社会 的和谐稳定。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立法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检验条例草案建议修改稿的成色,按照 《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评估工作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了立法表决前评 估。由 7 名来自法律实务、医疗一线、人民调解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评估专家组,对条例草案修改 稿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表决前评估。评 估专家组对条例制定的必要性和主要制度规范给予了肯定性的评估意见,并提出了 40 条修改意 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研究吸纳了相关意见,将评估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为市人 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提供了科学参考。

“市人大常委会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倾听群众呼声,以解决好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通过小篇幅立法,切准了特色、切细了内容、切实 了措施,这是一部符合本地实际,具有地方特色,体现人民意志,便于遵守执行的好条例。”一位来自 医疗系统的大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条例》全票通过时欣慰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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