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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辽宁日报
标    题: 大连出台新政支持"托幼一体化"
日    期: 2021-09-14
作    者: 吕丽
本报讯 记者吕丽报道 记者9月13日获悉,大连市近日出台鼓励和支持"托幼一体化"模式相关举措以有效增加托位供给,包括整合优化幼儿园和托育机构规划设置、放开登记许可范围等。其中鼓励支持有资源条件的幼儿园,申请将营业范围由3岁至6岁变更为2岁至6岁或0岁至6岁。

大连市明确,在新建住宅小区规划中严格落实幼儿园、托育设施配建要求,将规定的配套托育机构建筑面积等指标合并到配套幼儿园设施指标中统一规划设置,与新建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核实。放开登记许可范围,鼓励支持有资源条件的幼儿园,通过向原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将营业范围由3岁至6岁变更为2岁至6岁或0岁至6岁,经改扩建后符合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即可开展和向社会提供托育服务。

同时,符合条件的托幼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幼儿园(含增设的托班),可同等享受幼儿园运行补助政策。在"十四五"期间新建和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的公办和普惠托育服务机构,经区市县(先导区)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优先申请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取消托幼一体化机构备案程序,可不再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线上备案,基本情况信息通过教育、卫生健康部门间共享信息获取,每年交换一次。卫生保健人员培训和卫生评价工作进行简化规范,每年定期组织两次卫生保健人员岗前培训,一次卫生保健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对已经取得"合格"卫生评价报告的幼儿园,实行托幼一体化后不再重新进行卫生评价;对新开办的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在收齐申报材料后8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卫生评价工作,评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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