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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上的大连内容 |
来 源: |
人民法院报 |
标 题: |
大连中院为执行悬赏上保险 |
日 期: |
2018-08-03 |
作 者: |
王军忠 |
本报讯 (记者 王军忠)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无法查明其财产等情况,申请执行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经法院同意,申请执行人可就赏金支付向保险公司购买执行悬赏保险,举报人获得的悬赏金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大连中院推出的执行悬赏保险,有利于解决申请执行人无力承担相关费用、推送相关悬赏公告手段有限等问题,具有降低成本、透明化操作和多样化发布渠道等诸多优点。在保险期限内,如举报人能够提供线索且经法院核实有效、执行到位后,法院将为其出具悬赏结果通知书。申请执行人可自定悬赏比例,保险收费为最高悬赏金额的10%。申请执行人在购买悬赏保险后,人保财险大连分公司会在网上发布信息,并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申请执行人的要求选择适合的媒体发布,执行法院同时在相关媒体发布执行悬赏广告。
据大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悬赏制度引入法院执行工作,辅助以保险利器,有效提升了执行工作的强度和厚度,使被执行人的财产无处藏匿、被执行人无处逃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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