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视大连 |
文章标题: |
酒后打死14只火烈鸟,男子获刑5年 |
作者: |
|
类别: |
司法 |
出处: |
|
来源: |
大连晚报 |
日期: |
2024-04-24 |
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赵卓
2021年的一天清晨,大连某公园鸟语林工作人员发现,鸟舍里遍布14只火烈鸟尸体,存活的火烈鸟惊恐不已,紧紧蜷缩在一起!14只火烈鸟在园区里被杀害,工作人员匆忙报警。公安机关很快发现,肖某有重大嫌疑。近日,经中山区检察院公诉,肖某因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案件审理时,肖某表示,当日深夜,他饮酒后来到鸟语林附近,听到公园内鸟叫声,突然感到心烦意乱,感觉鸟都在嘲笑他,为了泄愤他进入园内,随手捡起木棍在鸟舍里对火烈鸟进行追打,致14只火烈鸟死亡。从鸟语林门口走出时,看门工作人员见其身上有酒气,便将他赶走。
在办案检察官审查时发现,肖某曾因故意毁坏财物、伤人、盗窃受过三次行政处罚,其母亲和社区人员及邻居均证实,肖某精神状态不佳,曾多次出现打砸东西、扰乱周围正常生活和干扰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的行为,他在饮酒后的行为更是异常,家人也对他没有管束的条件和能力。
2023年5月7日,中山区检察院对肖某批准逮捕。7月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补充侦查,最终认定涉案火烈鸟属于非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应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同时,经鉴定意见显示,肖某确属酒精“有害使用”,案发时处于双相情感障碍缓解期,虽然会影响情绪波动,但其作案时辨识和控制能力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办案检察官认为,肖某的行为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涉案动物价值28万元,同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依法应从一重罪论处。
经中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依法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同时赔偿被害企业28万元。肖某对所犯罪行认罪认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