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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目录学表微 |
作者:任莉莉 |
    清代学者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卷一中开宗明义地说:“目录之学,学中第一紧要事,必从此问涂,方能得其门而入。” 又在该书卷七《汉书叙例》中提到:“凡读书最切要者,目录之学。目录明,方可读书;不明,终是乱读。”目录学之重要于此可见。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笔者发现,不少令人尊敬的学界前辈在目录学的一些基本问题上还存在着误解,令后学惊诧。兹略述管见,敬请同志批评。
    例证之一:关于《隋书•经籍志》(下简称《隋志》)注中的“梁有”问题 近年来,笔者一直从事梁阮孝绪《七录》的辑佚工作,一个重要的参考工具就是《隋志》,游历其间,贪婪骋目所及,随处可见“梁有”字样。能否正确理解“梁有”问题,关乎我的辑佚的成败。然而《隋志》注中“梁有”的含义,并非现代学者都能明了的。例如,《隋志》经部小学类注云:“梁有《演说文》一卷,庾俨默注。”有的学者就理解错了:     ①周大璞先生主编的《训诂学初稿》说,南北朝时期对前代训诂专著进行研究的人很不少,其中就有“梁庾俨默的《演说文》一卷”。(武汉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96、302页)     ②赵振铎先生《古代辞书史话》写道,“研究《说文》的著作极多,早在梁朝就有庾俨默的《演说文》。”(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8页 )     ③钱剑夫先生《中国古代字典辞典概论》说,在《字林》以后《玉篇》成书以前还有许多字书,其中有“南朝梁庾俨默的《演说文》一卷”。(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48页)     那么是谁破解了“梁有”的谜底呢?答曰:破解者非一。下面是我们调查的结果。     南宋王应麟知之。《隋志》子部医方类著录《黄帝素问》九卷,注云:“梁八卷。”这个“梁八卷”,到了南宋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卷十,就变成了:“《黄帝内经》十八卷,《隋志》载梁《七录》云止存八卷。”这说明,王应麟是破解“梁有”的第一人。     清初朱彝尊知之。朱彝尊《经义考》卷二百九十四:“按阮氏《七录》,其书久亡,仅附见于《隋经籍志》注。”这说明朱彝尊是深知“梁有”之义的。所以,在其《经义考》中,凡是《隋志》的“梁有”,他都改为《七录》有。 乾嘉学者钱大昕知之。钱大昕担心读《隋志》者误解这个“梁”字,就在《廿二史考异》卷三十四《隋书经籍志》考异中特地加上按语说:“按:阮孝绪《七录》,撰于梁普通中,《志》所云‘梁’者,阮氏书也。”     稍后于钱大昕的章学诚知之。章氏在《文史通义•说林》中说:“阮孝绪《七录》既亡,而阙目见于《隋书•经籍志》注。则引《七录》之文,必云《隋注》。”   《四库提要》的编者知之。《四库提要》著录《尔雅注疏》十卷云:“《七录》载“犍为文学《尔雅注》三卷。案《七录》久佚,此据《隋志》所称‘梁有’,知为《七录》所载。” 清代学者章宗源知之。章宗源在其《隋书经籍志考证》卷八《七录》条下写道:“《隋志》依《七录》,凡注中称‘梁有’者,皆阮氏旧有。”      清季目录学家姚振宗知之。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后序》云:“所注‘梁有’,亦不止《七录》一家,如丘宾卿《天监四年书目》、殷钧《天监六年书目》、刘遵《东宫书目》、刘孝标《文德殿书目》之类亦是也。或以为‘梁有’诸书皆《七录》,不尽然也。”按:姚氏此说在众家之中略有同异。 近代著名学者黄侃知之。黄侃在《论自汉讫宋为说文之学者》一文中写道:“南朝则有庾俨默。”黄氏在此句下自注云:“《隋志》:‘梁有《演说文》一卷,庾俨默注,亡。‘梁有’者,谓梁《七录》有也。” 近代著名学者余嘉锡知之。余嘉锡《古书通例》卷一:“考《隋志》之例,凡阮孝绪《七录》有,而隋目录无者,辄注曰‘梁有某书,亡。’”     近代著名学者姚名达知之。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分类篇》:“《隋志》注中称‘梁有’者,皆《七录》所有。” 对以上破解者怀着深深的敬意,正是他们给我指出了一条辑佚的坦途。由上可知,“梁有”的正确含义是“南朝梁阮孝绪《七录》著录有”,不是“南朝梁有”,其间的差别是很大的。例如,《隋志》经部《周易》类著录“《周易集注系辞》二卷”,注云:“梁有宋太中大夫徐爰注《系辞》二卷,亡。”如果按照错误的理解,注文的意思就成了“南朝梁时宋太中大夫徐爰注《系辞》二卷”,而徐爰明明是南朝宋人,《宋书》有传,怎么能扯到南朝梁去呢?
    例证之二:关于《七录序目》的笺注问题     《七录序目》是中国目录学史上一篇重要文献。重要到什么程度?我们认为,可以这样说,它比学者津津乐道的《隋书•经籍志》的《总序》还要重要。何以见得呢?余嘉锡《发微•目录学源流考中》说:“《隋志》总序即用弘表(按:谓牛弘《请开献书之路表》)及《七录序》缀辑成篇。”实际上,《隋志》采用《七录序》之文要比弘表多得多。既然《隋志》总序的很多内容是采自《七录序》,这自然可以为姚名达所说“《隋志》者,《七录》之子”添一佐证。     在笔者决定为《七录序目》作笺注时,笔者很自然地想到有没有可以借鉴的前人成果。结果发现,李致忠先生有《隋书经籍志总序笺注》一文,载《文献》2001年第4期,后又收入其《三目类序释评》一书(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8月第一版)。再三读后,感到几许失望。因为李注不仅没有使我们达到释疑祛惑的目的,反而在不少地方还误导读者。     例如,《隋志》有“华林园总集释典”之句,这是采自《七录序》,李注云:“华林园,佛教的园林。后秦鸠摩罗什《弥勒下生成佛经》:‘尔时弥勒佛于华林园,其园纵广一百由旬。’此句华林园,指六朝时的宫苑,三国时吴始建。”今按:华林园既是中华皇家宫苑,何必扯到佛教上去。这是一。华林园也不是“三国时吴始建”,这是二。华林园,初名芳林园,后因避讳,改名。李注于此一无所及。这是三。实际上,以上三点,胡三省《资治通鉴注》已经说得明明白白:《资治通鉴》卷一百二十宋文帝元嘉元年五月甲申:“时帝于华林园为列肆,亲自沽卖。”胡三省注云:“魏氏作华林园于洛中。晋氏南渡,放其制,作之于建康。华林园,在宫城北隅。”又,胡三省注《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四云:“华林园,魏明帝所筑芳林园也,后避齐王芳讳,改曰华林园。”    再如,《隋志》有“梁有秘书监任昉、殷钧《四部目录》。又《文德殿目录》,其术数之书,更为一部,使奉朝请祖暅撰其名,故梁有《五部目录》”数句(按:此数句之标点,《隋志》有误,今正),也基本上是采自《七录序》。李注认为“这段话很费解”,用了一千多字来作注,到头来也没有说清楚。问题出在李先生把《五部目录》理解错了,误解为五部目录书了,所以就千方百计地想凑够五部。实际上,《五部目录》是一部书的书名,因为这部目录书的分部,不仅有经史子集四部,另外还有术数部,故称《五部目录》。实际上,余嘉锡先生已经把这个问题说得一清二楚。余嘉锡《发微•目录学源流考中》:“《七录》序及《隋志》言文德殿书术数更为一部,为祖暅所撰。然据《七录》,则《文德殿目》已包括术数书在内,即《隋志》所谓《五部目录》。而《志》录刘孝标书仍称为《四部》,亦非是。”又《发微•目录类例之沿革》:“六朝官撰目录,皆只四部而已。惟梁刘孝标撰《文德殿书目》,盖取《七略》中数术方技之书,自子部内分出,使专门名家司其校雠也。此最得汉人校书分部之意。”    又如,《隋志》云:“(李)充遂总没众篇之名,但以甲乙为次。”这两句话也是采自《七录序》。据姚名达《中国目录学史•分类篇》,这两句话的意思是“有部无种”。所谓“有部无种”,是说李充仿效荀勖的作法,对图书的分类,只有甲乙丙丁四部,而每一部之下,就不再分类。所谓“总没众篇之名”,就是部下不再分类之义。用今天的术语来说,就是只有一级目录,没有二级目录。而李注对此似乎一无所闻,径自注云:“总,汇总。没,沦落,遗留。是说李充最后总汇这些沦落遗留下来的篇籍,又编新目。”与阮序原意大相径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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