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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与《史记》记述范蠡比较 |
作者:龚剑锋 许锴杰 |
摘  要】:范蠡为越王句践谋臣20年,功成身退,隐居于齐,三致千金。他是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又是伟大的思想家和实业家.《史记》对于范蠡的言行有大量的记载,从中可以看出司马迁参考了《国语》中对范蠡的记载,当然司马迁又有许多新的发展。      
【关键词】:范蠡、《国语》、《史记》、比较
    范蠡是春秋末期的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同时也是古代“功成身退”的楷模。但是在封建社会他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记载其言行的早期史籍不多。而《国语》和《史记》中却有大量范蠡言行的记载。 《史记》提及“范蠡”名字的就一共有近30处,其中主要出现在《史记•越王句践世家》之中,一共有18处之多,要是加上“蠡”、“陶朱”等指代范蠡的名词那就更多了。《国语》之《越语上》虽只字未提范蠡,《吴语》中也仅有两次 夹在众人之中一带而过,而到了《越语下》则几乎成了专门写范蠡的了。我们可以看出司马迁写《越世家》所叙述的范蠡事迹多采自《越语下》,但又有许多新的发展。    《史记》与《国语》中范蠡的出现都是越王句践即位三年,句践欲兴兵伐吴,而范蠡出来劝阻。《史记》中是这么描述的: 三年,句践闻吴王夫差日夜勒兵,且以报越,越欲先吴未发往伐之。范蠡谏曰:“不可。臣闻兵者凶器也,战者逆德也,争者事之末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试身于所末,上帝禁之,行者不利。"   《国语》中的记载则是:    越王句践即位三年而欲伐吴,范蠡进谏曰:“夫国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倾,有节事。" 王曰:“为三者,奈何?"对曰:“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王不问,蠡不敢言。天道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劳而不矜其功,夫圣人随时以行,是谓守时,天时不作,弗为人客;人事不起,弗为之始。今君王未盈而溢,未盛而骄,不劳而矜其功,天时不作而先为人客,人事不起而创为之始,此逆于天而不和于人,王若行之,将妨于国家,靡王躬身"王弗听。 范蠡进谏曰:“夫勇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争者,事之末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始于人者,人之所卒也,淫佚之事,上帝之禁也,先行此者,不利。"     很显然司马迁在这里完全采用了《国语》的材料,并作了一定的取舍,使得语言更显紧凑。 越王并没有听取范蠡的劝告,发动了对吴国的战争。结果: 果兴师而伐吴,战于五湖,不胜,栖于会稽。(《国语•越语下》)     遂兴师。吴王闻之,悉发精兵击越,败之夫椒。越王乃以馀兵五千人保栖于会稽。吴王追而围之。(《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打了败仗,被吴军围困在会稽山,越王这时终于又想起来曾经劝谏过自己不要贸然开战的范蠡。越王诚恳地向范蠡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向范蠡咨询下一步的行动。这时,范蠡充分展现了他作为政治家、战略家的深谋远虑和英雄本色。     范蠡对曰:“君王其忘之乎?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王曰:“与人奈何?” 对曰:“卑辞尊礼,玩好女乐,尊之以名,如此不已,又身与之市。”王曰:“诺。”乃令大夫种行成于吴,曰:“请士女女于士,大夫女女于大夫,随之以国家之重器。”吴人不许。 大夫种来而复往,曰:“请委管龠属国家,以身随之,君王制之。”吴人许诺。王曰:“蠡为我守于国。”对曰:“四封之内,百姓之事,蠡不如种也。四封之外,敌国之制,立断之事,种亦不如蠡也。” 王曰:“诺”令大夫种守于国,与范蠡入宦于吴。(《国语•越语下》)     蠡对曰:“持满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以地。卑辞厚礼以遗之,不许,而身与之市。”句践曰:“诺。”乃令大夫种行成於吴,膝行顿首曰:“君王亡臣句践使陪臣种敢告下执事:句践请为臣,妻为妾。”吴王将许之。子胥言於吴王曰:“天以越赐吴,勿许也。”种还,以报句践。句践欲杀妻子,燔宝器,触战以死。种止句践曰:“夫吴太宰嚭贪,可诱以利,请间行言之。”於是句践以美女宝器令种间献吴太宰嚭。嚭受,乃见大夫种於吴王。种顿首言曰:“原大王赦句践之罪,尽入其宝器。不幸不赦,句践将尽杀其妻子,燔其宝器,悉五千人触战,必有当也。” 嚭因说吴王曰:“越以服为臣,若将赦之,此国之利也。”吴王将许之。子胥进谏曰:“今不灭越,後必悔之。句践贤君,种、蠡良臣,若反国,将为乱。”吴王弗听,卒赦越,罢兵而归。      句践之困会稽也,喟然叹曰:“吾终於此乎?”种曰:“汤系夏台,文王囚羑里,晋重耳饹翟,齐小白饹莒,其卒王霸。由是观之,何遽不为福乎?” 吴既赦越,越王句践反国,乃苦身焦思,置胆於坐,坐卧即仰胆,饮食亦尝胆也。曰:“女忘会稽之耻邪?”身自耕作,夫人自织,食不加肉,衣不重采,折节下贤人,厚遇宾客,振贫吊死,与百姓同其劳。欲使范蠡治国政,蠡对曰:“兵甲之事,种不如蠡;填抚国家,亲附百姓,蠡不如种。”於是举国政属大夫种,而使范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於吴。二岁而吴归蠡。(《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在描述范蠡对越王的建议以及之后越国所采取的行动时,我们可以感觉到司马迁并没有满足于简单抄录《国语》的史料。显然《越世家》的确是在《国语》的基础上写这一部分的,但是也很明显的加入了来自其它史料的有力补充。从而使得这一段并没有《国语》中的生涩感,情节更显得合理,行文也更加的流畅。 范蠡说服了越王暂时委曲求全入吴为奴,同时自己也陪同句践一起入吴。这虽是一种极大的耻辱,但却保住了越国复仇的火种。
                                                         二     从吴国被赦免回国之后,越王又有些迫不及待地想报仇,好在这时他听从了范蠡的劝告,发展生产,增强国力,繁殖人口,抚民保教,以待时机。 关于范蠡如何协助越王增强越国实力过程,《国语》中并没有概括性的语言,范蠡这方面的言行散落在《国语》的有好几处。比如: 为了节事者与地。范蠡劝句践宽宏大度,胸襟豁达,以领导群伦,以涵容人众,以尽人力,即:“节事者与地。唯地能包万物以为    一,其事不失。生万物,容蓄禽兽,然后受其名而兼其利。美恶皆成,以养其生。”  为了奖励生产,充分国力,安民除害,采取所谓“除民之害,以避天殃。田野开辟,府仓实,民众殷 。无矿其众,以为乱梯。”  为了鼓励繁殖人口,以裕兵源。采取:“同男女之幼”。“令壮者无娶老妇,令老者无娶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将免者以告,公令医守之。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生三人,公与之母;生二人,公与之  。当实者死,三月释其政。……令孤子、寡妇、疾疹、贫病者,纳宦其子。”  而司马迁则在《史记•货殖列传》中用了一段相当精辟的语言概括范蠡的思想: 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物之理也。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币。以物相贸易,腐败而食之货勿留,无敢居贵。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     从这一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范蠡已经朦胧地意识到,包括经商在内的人的活动,必须顺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才能成功,正如他曾劝戒句践不要急于伐吴时说的,“人事必将与天地相参,然后乃可以成功”,如果“逆于天而不和于人”任意妄为,则必然失败。 当然,不可否认上面这段话里范蠡对于农业丰歉的认识带有循环论的色彩,但反映了他对自然经济条件下农业生产发展规律的探索。因为农业的丰歉在很大程度上受天候条件的制约,掌握了天候的变化规律,也就掌握了农业丰歉的规律。这对于一国家备战备荒,保持社会稳定,在任何艰难险峻的情况下立于不败之地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越国的实力一年年变强,而吴国的危机却一年年加深,越王越来越迫不及待了。关于这一情况《国语》中用了大量篇幅来写范蠡劝阻越王的言论。里面强调一点,即一定要符合“天”的旨意。司马迁显然摒弃了这一观点。《史记》中没有赘述《国语》作者借范蠡之口进行的说教,而是一笔带过,从而使得《史记》中的范蠡比《国语》中的范蠡更像是人,而不是神。 经过几年的努力,越国的实力大大增强了,而这时吴国内部又发生了一系列有利于越国的事件。对吴王忠心耿耿而且头脑清醒的伍子胥被夫差杀了,而吴国这时又热衷于参与中原的争霸,军队主力与吴王一起去黄池会盟,国内只留下了老弱病残。机会终于来了。这次范蠡不再反对进攻了,于是越国派大军攻入了吴国。     写到这里《国语》和《史记》有了很大的不同。国语说:     吴人闻之,出而挑战,一日五反。王弗忍,欲许之。范蠡进谏曰:“夫谋之廊庙,失之中原,其可乎?王姑勿许也。臣闻之,得时无怠,时不再来,天予不取,反为之灾。赢缩转化,后将悔之。天节固然,唯谋不迁。”王曰:“诺。”弗许。  范蠡曰:“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赢缩以为常,四时以为纪,无过天极,究数而止。天道皇皇,日月以为常,明者以为法,微者则是行。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日困而还,月盈而匡。古之善用兵者,因天地之常,与之俱行。后则用阴,先则用阳;近则用柔,远则用刚。后无阴蔽,先无阳察,用人无艺,往从其所。刚强以御,阳节不尽,不死其野。彼来从我,固守勿与。若将与之,必因天地之灾,又观其民之饥饱劳逸以参之。尽其阳节、盈吾阴节而夺之。宜为人客,刚强而力疾;阳节不尽,轻而不可取。宜为人主,安徐而重固;阴节不尽,柔而不可迫。凡陈之道,设右以为牝,益左以为牡,蚤晏无失,必顺天道,周旋无究。今其来也,刚强而力疾,王姑待之。”王曰:“诺。”弗与战。      总之是范蠡虽然同意进攻吴国,但是当越军进入吴国之后,他却怎么也不同意与吴军交战,理由还是“必顺天道”。这里总是让人看着觉得很奇怪,兴师动众到了吴国,却又不打,虽然是因为还没有“顺天道”,但这于情于理都是十分荒谬的,身为军事家、政治家的范蠡不可能就这么让越军不断消耗着,而做出这种将大大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 司马迁的描述就真实多了。     乃发习流二千人,教士四万人,君子六千人,诸御千人,伐吴。吴师败,遂杀吴太子。吴告急於王,王方会诸侯於黄池,惧天下闻之,乃祕之。吴王已盟黄池,乃使人厚礼以请成越。越自度亦未能灭吴,乃与吴平。 虽然这一次没有将吴国灭亡,但不久,越国便再一次展开了对吴国的进攻。 其後四年,越复伐吴。吴士民罢弊,轻锐尽死於齐、晋。而越大破吴,因而留围之三年,吴师败,越遂复栖吴王於姑苏之山。(《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居军三年,吴师自溃。吴王帅其贤良,与其重禄,以上姑苏。(《国语•越语下》) 吴国败了,夫差被围困在了姑苏。他想到自己当年曾放了句践。于是便派使者去向越王求情。要面子的句践几乎就要答应吴使的请求了。这时范蠡又一次展现了他作为政治家的果断。他向越王陈述利害,最后干脆当机立断,不待王命,自己采取了行动。 范蠡进谏曰:“臣闻之,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得时不成,天有还形。天节不远,五年复反,小凶则近,大凶则远。先人有言曰:‘伐柯者其则不远。’今君王不断,其忘会稽之事乎?”王曰:“诺。”不许。     范蠡曰:“君王已委制于执事之人矣。子往矣,无使执事之人得罪于子。”    使者辞反。范蠡不报于王,击鼓兴师以随使者,至于姑苏之宫,不伤越民,遂灭吴。 (《国语•越语下》)    范蠡曰:“会稽之事,天以越赐吴,吴不取。今天以吴赐越,越其可逆天乎?且夫君王蚤朝晏罢,非为吴邪?谋之二十二年,一旦而弃之,可乎?且夫天与弗取,反受其咎。‘伐柯者其则不远’,君忘会稽之戹乎?”    范蠡乃鼓进兵,曰:“王已属政於执事,使者去,不者且得罪。”  (《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显然这里司马迁还是采用了《国语》的材料。
                     三     吴国灭了,越国成了霸主,范蠡本该享受荣华富贵了,可是他却选择了离开。 反至五湖,范蠡辞于王曰:“君王勉之,臣不复入越国矣。”王曰:“不谷疑子之所谓者何也?”对曰:“臣闻之,为人臣者,君忧臣劳,君辱臣死。昔者君王辱于会稽,臣所以不死者,为此事也。今事已济矣,蠡请从会稽之罚。”王曰:“所不掩子之恶,扬子之美者,使其身无终没于越国。子听吾言,与子分国。不听吾言,身死,妻子为戮。”范蠡对曰:“臣闻命矣。君行制,臣行意。”遂乘轻舟以浮于五湖,莫知其所终极。(《国语•越语下》)    《国语》中的范蠡就这么离去了,多少显得有些唐突。司马迁给范蠡找了一个理由: 还反国,范蠡以为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且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  而且范蠡不仅自己走了,还想让自己的搭档文种也走。 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  文种没走,结果他悲惨地死去了。    《国语》写到范蠡“浮于五湖”便没有下文了。《史记》却还写了范蠡离开之后的一些事情。 司马迁写到:     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谓鸱夷子皮,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产。居无几何,致产数十万。齐人闻其贤,以为相。范蠡喟然叹曰:“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乃归相印,尽散其财,以分与知友乡党,而怀其重宝,间行以去,止于陶,以为此天下之中,交易有无之路通,为生可以致富矣。於是自谓陶硃公。复约要父子耕畜,废居,候时转物,逐什一之利。居无何,则致赀累巨万。天下称陶朱公。     可见范蠡后来是成了一位十分成功的商人。另外,司马迁还引了一段范蠡救子的史料。 朱公居陶,生少子。少子及壮,而朱公中男杀人,囚於楚。朱公曰:“杀人而死,职也。然吾闻千金之子不死於市。”告其少子往视之。乃装黄金千溢,置褐器中,载以一牛车。且遣其少子,朱公长男固请欲行,朱公不听。长男曰:“家有长子曰家督,今弟有罪,大人不遣,乃遗少弟,是吾不肖。”欲自杀。其母为言曰:“今遣少子,未必能生中子也,而先空亡长男,柰何?”朱公不得已而遣长子,为一封书遗故所善庄生。曰:“至则进千金于庄生所,听其所为,慎无与争事。”长男既行,亦自私赍数百金。 至楚,庄生家负郭,披藜藋到门,居甚贫。然长男发书进千金,如其父言。庄生曰:“可疾去矣,慎毋留!即弟出,勿问所以然。”长男既去,不过庄生而私留,以其私赍献遗楚国贵人用事者。庄生虽居穷阎,然以廉直闻於国,自楚王以下皆师尊之。及朱公进金,非有意受也,欲以成事後复归之以为信耳。故金至,谓其妇曰:“此朱公之金。有如病不宿诫,後复归,勿动。”而朱公长男不知其意,以为殊无短长也。     庄生间时入见楚王,言“某星宿某,此则害於楚”。楚王素信庄生,曰:“今为柰何?”庄生曰:“独以德为可以除之。”楚王曰:“生休矣,寡人将行之。”王乃使使者封三钱之府。楚贵人惊告朱公长男曰:“王且赦。”曰:“何以也?”曰:“每王且赦,常封三钱之府。昨暮王使使封之。” 朱公长男以为赦,弟固当出也,重千金虚弃庄生,无所为也,乃复见庄生。庄生惊曰:“若不去邪?”长男曰:“固未也。初为事弟,弟今议自赦,故辞生去。”庄生知其意欲复得其金,曰:“若自入室取金。”长男即自入室取金持去,独自欢幸。     庄生羞为兒子所卖,乃入见楚王曰:“臣前言某星事,王言欲以修德报之。今臣出,道路皆言陶之富人朱公之子杀人囚楚,其家多持金钱赂王左右,故王非能恤楚国而赦,乃以朱公子故也。”楚王大怒曰:“寡人虽不德耳,柰何以朱公之子故而施惠乎!”令论杀朱公子,明日遂下赦令。朱公长男竟持其弟丧归。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显然这一史料也是用来说明范蠡的睿智和贤能的。
   《史记》中的范蠡显然要比《国语》中的更加人性化,如果说《国语》中的范蠡是一个神的话,那《史记》中的范蠡才是一个真正的人。或者说《国语》中的范蠡是一个不完整的范蠡,只是作为军事家和政治家的范蠡而已。而《史记》中的范蠡就显得更加完整了,范蠡不仅是军事家、政治家,还是一个大商人,一个智者,一个父亲。司马迁在取舍史料,以及对史料进行加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十分值得我们研究。 注:     《国语•吴语•吴王争长未成句践袭吴》:“于是越王句践乃命范蠡、舌庸,率师沿海溯淮以绝吴路。”;《国语•吴语•句践灭吴夫差自杀》:“……大夫蠡进对曰:‘审备则可以战乎?’……”  《国语•越语下》  《国语•越语下》  《国语•越语上》  《国语•越语下》  《国语•越语下》  《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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