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笔者因工作需要查找有关资料,跑遍了周边城市的几所公办高校图书馆,却遗憾地发现这些高校的图书馆均不对外服务,不办理校外人员借阅证。仔细观察后,发现这些学校图书馆的利用率并不高,借书及在馆内看书的教师与学生寥寥无几,尤其是一些二本院校的图书馆,更是一派冷冷清清的场景,大多阅览室处于闲置状态。
众所周知,公办高校经费来源的一个重要渠道是国家财政拨款。换言之,公办高校的各类资源都包含着纳税人的贡献。那么,饮水思源,高校应尽回报社会之责,为公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而且,2002年教育部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中明确规定: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
向公众开放图书馆对高校本身来说并非“赔本的买卖”。首先,高校能在更大范围内获取反馈信息,可以及时、有针对性地补充图书资料,形成藏书特色。第二,通过向公众开放,可以使更多的人对高校有更深入的了解,提高自身的社会影响力。第三,能避免信息生产、开发与现实需求脱节的服务缺陷,同时还可以为社会技术信息需求部门和学校科研机构牵线搭桥,使学校的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当然,开放图书馆也不能仅由高校来买单,高校确实也有自己的难处。因此,面向社会的文献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效益收取适当费用。退而言之,即使高校图书馆不对外开放,是否能够以辅助社区图书室和农家书屋的形式服务公众,或采取一种政府、企业和高校共建图书馆的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