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赛参加注意事项
一、 书写内容:
用楷书、篆书、隶书、行书(任选一种)书写一个“春”字,规格不小于30公分见方。另书写与“春”字有关的四字成语或诗句等,按要求写在规定的宣纸上,须有下款。毛笔、印章、印泥自带,组委会提供纸、墨。
二、参赛要求:
1、参赛选手着中国传统服装,衣冠不整者谢绝参赛。
2、参赛选手须在2011年2月16日(正月十四,周三)上午8:30至9:30之前到大连图书馆正门东大厅向组委会登记处报到,凭预赛参赛号领取决赛参赛号,等待比赛。
3、选手入场后要服从组委会工作人员指挥,遵守赛场纪律和规则,按规定顺序进行比赛。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
4、比赛只书写一遍,写两次者视为无效。书写完毕,举手向工作人员报告,作品放置于原处即可。选手比赛完毕,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退场,等待公布评选结果。
5、比赛全部结束后公布结果,并现场颁发一等奖。其他奖项待活动结束后,凭参赛号到登记处领取奖品。